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南京市物价局关于南京小星星双语幼儿园收费标准(试行)的批复


【颁发部门】 南京市物价局

【发文字号】 宁价费[2002]270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南京小星星双语幼儿园:
你园申请收费标准的报告收悉。你园是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采取民营机制运作的改制幼儿园。鉴于在改制中,你园对基础设施进行了整体改造,同时,投入了大量资金用于提升教学方面的软、硬件设施的档次,办园成本较高,经研究,现对有关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管理费每生每月50元。 二、保育费:日托每生每月350元;全托每生每月500元。 三、新生入园时的代办费用(被褥、服装等),按实一次性收取。 以上收费标准试行-年,待试行期满后,我局将根据你园实际运行情况,核定正式收费标准。你园收取上述费用后,不得再收取兴趣班费,不得再强制收取与入园挂钩的其它任何费用。 请你园于接文后20日内到下关区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申领手续。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