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塘沽区永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翔鹤园商品(危改)住宅销售价格的请示》收悉。根据《天津市商品住宅价格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将你公司在塘沽区新河街原二百间展新宿舍承建的翔鹤园30000建筑平方米砖混结构住房的销售价格通知如下: 一、拆迁户安置住房超过按还迁政策应还面积部分按每平方米1920元向还迁户销售。 二、商品房部分,你公司可按平均每平方米不超过2100元自行安排楼层、朝向差价,并于10日内填写《天津市商品(危改)住宅销售价格登记表》报市物价局备案。 三、以上住房销售价格应在销售场所实行明码标价。在标示的售房价格之外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国家规定的代收代缴税费除外)。
二00二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