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物价局: 为充分发挥物价部门的职能作用,整治向外商、港澳台商投资企业乱收费、乱检查、乱罚款和乱摊派行为,改善外商和港澳台商投资环境,更好地吸引和利用外资,为我省经济发展服务,特制定《全省物价系统服务外商、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省物价系统联系服务外商和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省八次党代会精神,围绕“开放带动”战略以及以整治外商和港澳台商投资环境为突破口,努力构建“重法制、讲信誉、高效率、优服务”的投资环境,充分发挥物价部门的职能作用,强化服务意识,加大服务力度,为我省经济跨越式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和法制环境。 二、联系服务外商和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工作的主要内容 全省各级物价部门都要建立联系服务外商和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制度,积极开展联系服务工作。主要内容是: 1、发挥价格监督检查职能,大力清费治乱减负,为联系服务外商和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2、对联系服务外商和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实行企业交费登记卡制度,免费提供交费登记卡。 3、帮助联系服务外商和港澳台商投资企业了解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 4、经常深入企业调查、了解向外商和港澳台商投资企业的乱收费、乱检查、乱罚款和乱摊派情况。 5、实行服务承诺制。凡能解决的问题,要尽快解决,决不拖延。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向企业和本部门领导说明情况,力求解决;复杂的问题要派人到企业现场办公,分别情况予以处理。 三、联系服务外商和港澳台商投资企业的确定和选择 全省物价系统拟联系服务企业240户,省局拟确定10户联系服务企业;各市、州要联系7--8户;每个县(市、区)要确定3--4户。各市、州联系服务的企业可在本级也可在所属县(市、区)选择。省和市、州、县(市、区)所选择确定的企业不重复、不交叉。选择确定企业要注重企业规模、影响力、代表性。要实行责任联系,分类指导。 四、联系服务外商和港澳台商投资企业的工作方式 本着谁牵头谁负责的原则,负责经常性的沟通、协调和服务工作。要将工作内容和职责、联系电话告之联系服务的企业,联系单位、联系人要与企业保持密切联系。定期走访企业,征求意见,除有情况随时联系外,一般每两个月要走访一次。联系人对联系服务企业的情况要及时了解,及时汇报,并要做好联系服务企业的工作记录。 五、联系服务外商和港澳台商投资企业的工作步骤 九月上旬,省物价局下发《全省物价系统联系服务外商和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工作方案》并公布省物价局确定直接联系服务的10户企业名单。 各市、州要将具体实施方案包括确定的各级物价部门联系服务企业的户数和名单报省物价局,并分级召开联系服务企业的座谈会,听取企业的意见和要求,公布联系服务企业的工作内容和沟通服务方式。 四季度,省物价局要召开调度会,汇总全省物价系统联系服务企业工作情况。 六、联系服务外商和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工作的组织领导 联系服务企业工作由省物价局局长牛国泰总负责,副局长李志隆协助工作。 省物价局行政事业收费处负责服务外商和港澳台商投资企业的服务工作。 各级物价部门对联系服务外商和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工作都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七、联系服务外商和港澳台商投资企业的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抓好组织实施。各级物价部门要把联系服务外商和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工作作为物价部门积极发挥职能作用,转变观念,服务大局的一件大事来抓,切实加强领导。主要领导同志要亲自负责,抓好动员和组织协调工作。要定期召开调度会、协调会、碰头会,及时沟通情况,交流经验,研究解决问题,把联系服务外商和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工作落到实处,抓出实效。 (二)分级负责,实行工作目标责任制。各级物价部门要按照省里的总体方案的要求,将任务落实到各处(科)室,按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到人头。要建立一把手工作目标责任制,年终要进行考核。 (三)积极探素,务求实效。各级物价部门要突出服务这个中心,抓住联系服务企业的一些难点、重点问题,帮助解决。同时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努力探索出物价部门在新的形势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促进全省对外开放和经济发展的新路子。 (四)注意工作方法,提高服务质量。各级物价部门要切实为企业服好务,决不允许借服务之名增加企业负担。要努力提高服务质量,脚踏实地、扎扎实实地为企业办实事、办好事,要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