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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物价局关于对高淳县德圣中学等三所学校收费标准的批复


【颁发部门】 南京市物价局

【发文字号】 宁价费[2002]269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高淳县物价局:
你局《关于高淳县德圣中学收费的请示》、《关于高淳县求知中学收费的请示》、《关于高淳县外国语学校收费的请示》收悉。根据社会力量办学条例和《关于加强对依托公办学校举办的民办公助学校收费管理的通知》(宁价费[2001]130号、宁教计[2001]16号)精神,经研究,现对有关学校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高淳县德圣中学学费每生每学期1800元。 二、高淳县求知中学学费每生每学期1450元。 三、高淳县外国语学校学费每生每学期1450元。 四、报名综合素质测试费(含资料)每生每次30元。 五、代办费、住宿费及其他有关收费参照公办学校的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以上规定从今年秋季新学期开始执行,试行一年。请你局接文后及时给上述学校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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