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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福建省国家公务员“十五”培训规划纲要》的通知


【颁发部门】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闽政办[2002]126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人事厅制订的《福建省国家公务员“十五”培训规划纲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二年九月三日
福建省国家公务员“十五”培训规划纲要
为加快提高全省国家公务员的综合素质,改善知识结构,提高管理水平,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国家公务员队伍,根据《2001年—2005年国家公务员培训纲要》和《2001—2005年福建省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要求,结合我省公务员队伍和培训工作的实际,制定本纲要。 一、培训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以公务员能力建设为主线,以优化公务员队伍知识结构,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为核心,以改革公务员培训管理体制和创新培训方式为动力,用科学理论武装公务员,用现代科学知识,用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公务员,用社会主义道德和法纪规范公务员,用多种实践锻炼公务员,努力培养造就一支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廉洁、高效、高素质专业化的国家公务员队伍。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培训,规范管理。严格按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福建省国家公务员培训规定》要求,规范各类培训。加强培训法制建设,推进公务员培训的依法管理。建立公务员培训和管理相结合的激励、约束机制,把公务员培训与考核、使用结合起来。 2.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以改革开放、现代化建设和政府管理的实际问题为中心,把学习科学理论知识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根据“要精、要管用”的原则,紧扣时代需要和公务员对知识的需求,确定培训重点和内容。引导公务员学会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处理实际问题,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 3.坚持突出重点,保证质量。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政府管理职能转变以及不同层次公务员职业发展的要求,强调“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适用性,建立分层次、分类别、多渠道、多形式的培训格局,把提高质量放在公务员培训的首位。 4.坚持改革、创新。以与时俱进的精神,用改革的办法研究和解决公务员培训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树立现代培训理念,运用现代培训手段,实现培训方式现代化。创新培训方式、方法,开发个性化的培训内容,增强培训的吸引力和活力。 二、培训目标和任务 (一)“十五”期间,我省国家公务员培训的总体目标是:全面贯彻落实《福建省国家公务员培训规定》,按照职位要求和职业发展需要,有计划地分级分类开展公务员培训,进一步提高全省公务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创新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优化公务员队伍的知识结构、专业结构和能力结构,力争在2005年前,基本建立一个法规配套,模式多样,机制健全,保障有力,管理规范的国家公务员培训制度。 (二)“十五”期间,全省国家公务员培训的主要任务是: 1.加强政治理论教育,提高公务员的理论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密切联系推行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际,联系主观世界的改造,组织各级公务员深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教育和引导公务员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开拓创新,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提高自觉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各级公务员战胜各种困难和风险的能力,增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和廉洁自律意识。 2.贯彻落实《福建省国家公务员培训规定》,依法深入开展公务员各类培训。 规范初任培训。全面实施新录用公务员的初任培训,坚持新录用公务员在试用期内接受培训,做到先培训后上岗。初任培训的内容应突出适应性,保证新录用公务员尽快适应政府行政机关工作要求,提高处理行政事务的能力。 突出任职培训。新晋升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应在任命后牛年内接受任职培训,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参加培训的可延期半年参加培训。任职培训根据所任层次进行,重点提高新担任领导职务公务员的政治思想素质、道德修养以及组织、决策、协调和依法行政能力,使其尽快适应新的领导职位要求。 强化更新知识培训。围绕政府中心工作和优化公务员队伍的知识结构,积极开展公务员更新知识培训。在本规划期内要确定两至三门课程,作为全省公务员更新知识培训的主要内容。更新知识培训内容要突出前瞻性和适用性,重点培训现代行政管理、现代经济知识、现代科技知识与中国行政改革等内容,抓好信息技术与电子政务、公务员公务活动常用英语等方面的技能培训。 深化专门业务培训。按照公务员队伍专业化的要求,规范专门业务培训内容,重点抓好窗口行业的培训,带动其他行业的培训。各级政府工作部门应结合本系统、本专业的特点,在本规划期内,至少要确定两门以上专业课程,对本系统公务员进行一次专门业务知识轮训,使公务员精通与工作领域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成为业务工作的行家里手。 3.开展依法行政培训,提高公务员的依法行政能力。贯彻落实中宣部、人事部、司法部《关于在全国公务员中开展学法用法活动和进行依法行政培训的意见》,从2002年起,用三年时间,在全省各级公务员中普遍开展依法行政的培训,提高公务员学法用法和依法行政的自觉性与能力,掌握宪法、国家基本行政法律法规和职位需要的专业行政管理法律法规,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培训内容包括通用法律知识和专门法律知识,全省每年组织一次通用法律知识考试。 4.加大中青年公务员教育培训力度。围绕“十五”期间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战略目标,根据不同层次、不同职位公务员职业发展阶梯和目标,抓紧培养一批精通现代管理知识和具有专业化知识,德才兼备、有发展潜力的年轻公务员。有计划地选派政府机关中有培养前途,年龄40岁以下,素质优良,表现突出的公务员到福建行政学院参加脱产学习培训,通过理论学习和实践锻炼,使他们进一步拓展思路,开阔视野,补充知识,提高能力,加速成长,成为能够担任县处级以上领导的后备人才。 5.配合机构改革,开展分流人员的学习培训。针对全省机构改革分流人员的特点和我省社会经济发展急需专业的要求,组织分流人员进行以定向专业培训和学历教育为主要形式的学习培训,提高分流人员素质,充实到各行各业。 6.贯彻落实中央西部大开发战略,开展东西部公务员对口培训。根据国家人事部西部人才资源开发的计划和《东西部公务员对口培训工作总体设想》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十五”期间为西部省、区培训300名副处级以上骨干公务员,加强东西部公务员培训工作和人才的合作交流,为西部大开发服务。 7.积极开展公务员学历教育。根据全省公务员队伍文化学历层次和专业结构的现状,按照学用一致的原则,有计划地引导和鼓励广大公务员,特别是年轻公务员参加学历教育。到2005年,全省各级国家行政机关45岁以下公务员基本上达到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省级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力争达到95%,市级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达到80%,县乡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达到60%以上。鼓励在职公务员攻读研究生或第二学历,积极开展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PA)教育,培养一批高素质、复合型的行政管理人才。 8.组织出国(境)培训。根据《国家公务员出国培训暂行规定》,为适应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需要,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公务员队伍建设实际,学习和借鉴世界发达国家先进管理经验,重点学习国外政府公共管理、公务员管理制度及法规、公务员培训与管理、人力资源开发等内容,积极开辟国(境)外培训渠道,争取与发达国家建立培训合作关系,确定培训基地,有计划地选拔有发展潜力的中青年公务员出国(境)培训。
省人事厅 二00二年八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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