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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人民政府贺州地区撤地设市现场办公会会议纪要的通知


【颁发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桂政办发[2002]136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地区行署、各地级市人民政府,区直各委、办、厅、局: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关于自治区人民政府贺州地区撤地设市现场办公会会议纪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二年九月三日
关于自治区人民政府贺州地区撤地设市现场办公会会议纪要
2002年8月12日至14日,自治区主席李兆焯、副主席袁凤兰率自治区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赴贺州地区考察调研,帮助指导该地区加快经济结构调整,推进实现富民兴桂新跨越战略,同时为全区明年的计划安排做相关调查研究,并协调解决贺州地区在撤地设市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8月12、13日,李兆焯主席一行考察了农村、企业、学校、医院及市政设施等有关情况。8月14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贺州地区撤地设市现场办公会。袁凤兰副主席主持会议,李兆焯主席作重要讲话,区直与会部门负责人对贺州地区当前及今后的发展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现将会议纪要如下: 一、充分肯定贺州地区设立以来各项工作所取得的成绩 会议认为,贺州设立地区几年来,各项工作都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综合经济实力不断增强。据统计,2001年,全地区完成GDP102.8亿元,比上年增长7.6%,财政收入6.7亿元,比上年增长18%。 2002年上半年各项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也比较好,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经济结构调整取得成效,特色经济初步显现,尤其是优质、高效、特色农产品产量大幅度增长,农产品流通也很活跃。旅游业已发展成为支柱产业,旅游入境人数居全区第二位。固定资产投入不断增加,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加强,城市面貌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各项改革稳步推进,对外开放取得了新的成绩。社会稳定,民族团结,各项社会事业全面发展,精神文明建设、民主法制建设和党的建设等各个方面的工作都有新的进展。这些成绩是贺州地区各级党委、政府及各个部门认真贯彻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各项决策的结果,是贺州地区各级党政组织和广大干部群众克服困难、团结拼搏的结果。希望贺州地区各级各部门认真总结经验,发扬好的传统、作风,抓住建市的机遇,努力把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的工作做得更好。 二、对贺州地区撤地设市的工作意见 会议强调,贺州、河池、百色地区撤地设市,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我区各族人民的关怀,是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支持。同时,这也是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为优化全区生产力布局,加快经济结构调整,推进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实现富民兴桂新跨越而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撤地设市是贺州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史上一个里程碑。会议要求,贺州地区要以建市为契机,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争创优势,推进发展,建设一个文明富裕、充满活力和富有特色的新贺州。 (一)贺州要与梧州、玉林一起,共同肩负起建设我区出海通道“东大门”的历史责任。贺州、梧州、玉林是我区出海通道的“东大门”。贺州地处桂、湘、粤三省区的结合部,在建设“东大门”的总体进程中,处于特殊的地位,负有重要的责任。贺州要充分发挥区位优势,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在加快干线建设的同时,着力建成包括国道、省道、县道和乡村公路多层次公路构成的交通网络。对内要扩展高等级公路的通达深度,对外要努力打通出省通道。当前,要尽快启动桂林至梧州高速公路的施工,积极配合国家和自治区有关部门,加快推进洛湛铁路广西段的前期工作。作为桂、湘、粤三省区结合部各种生产要素的交汇和集散中心,贺州建市后,要进一步扩大对内、对外开放,开拓国内、国外两个市场,利用国内、国外两种资源,加快经济社会发展。 (二)要以建市为契机,进一步整合力量,争创优势,推进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贺州要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理清思路,充实完善经济社会规划,在新的高度上推进经济和社会的新发展。要认真按照自治区确定的区域经济发展战略和加强农业基础、加快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总体要求,结合贺州的实际,深入调研,科学论证,明确贺州市在区域经济发展总体格局中的定位和目标。贺州在现代农业、旅游业、现代流通业和外向型中小加工业等方面有很大的发展潜力和优势,要把发展外向型经济放在十分突出的位置。当前要加大经济结构调整力度,搞好搞活现有产业;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营造环境,创新机制,搞好服务,招商引资,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要着力构建支持今后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的产业基础和财源基础,争取在一个不长的时间内,使贺州的综合经济实力和财政的自我调控能力达到一个较高的水平。会议指出,贺州撤地设市后,尽管领导体制、管理体制发生了变化,但农业的基础地位没有变,农业人口占多数、农业和农村经济比重大的局面在短期内不可能改变。撤地设市,对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标准和要求更高了。因此,一定要加强和改进对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领导。要学习外地经验,积极探索市带县体制下对农业和农村工作更为有效的领导,加强和改进对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扶持方式。贺州地区发展农业生产的自然条件较好,又毗邻粤、港、澳,今后应该成为我区创汇农业、外向型农业和高效农业的示范区。要在现有基础上,继续加大农业综合开发力度。要着力推广农业和标准化种植,提高农业的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经营水平,强化各类服务组织的功能,拓宽农副产品流通渠道。同时,要积极发展以农副产品为原料的加工业。要重视扶贫工作。继续加强农田水利、造林绿化、农村道路等各类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夯实农村经济发展的基础。一定要把城市经济与农村经济的发展结合起来,通过加强农业和农村经济,确保城市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同时通过发展城市经济,不断增强对农村经济的辐射、带动能力,确保农村经济的稳定发展和农民群众的增产增收。 (三)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推进撤地设市后的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建市后,贺州市要从推进全市城镇化进程的总体要求出发,认真研究修编全市城镇体系规划和地级贺州市的城市规划。不仅要编制总体规划,还要编制与总体规划相适应的各类配套规划。地级贺州市是今后整个贺州地区城市体系的核心城市,处于中心地位,肩负着辐射、服务和带动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职责,一定要在原县级贺州市规划的基础上进一步规划好。要采取法制的、经济的、行政的多管齐下的科学管理办法,对城市各方面的建设进行统一安排和严格控制,切实把新贺州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城市的规划、建设和管理要坚持集中统一的原则,明确划分和理顺市一级、城区一级管理城市的职责、权限。重大的规划和建设,其权限要集中到市一级。城市建设要坚持以人为本,从方便群众、完善功能、服务发展、提高经济社会承载能力出发,着力拓宽各方面的发展空间。要注重城市道路、供水供电、污水处理、造林绿化、环境保护、城市防洪等方面的建设。注重城市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等公益设施的完善。要努力改善居住环境和工作环境,提高城市的总体生活质量。要加强对城市规划和建设中自身独特风格的研究,实现科学与艺术的统一,规律性与创造性的统一。在地级贺州市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中,要加强和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城市干道的走向、路幅和干道沿线的建筑要控制好。二是对城市的功能分区要进行科学设置。三是供水、供电、污水处理等重要的基础设施要有长期、中期和近期规划。四是要把市区沿江防洪堤建设和城市建设结合起来,要把江滨留给市民,新贺州市要规划建设一条环境优美的江滨大道。五是要高度重视城市的绿化美化。 (四)要认真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机构改革的指导方针和原则,建立精简、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会议强调,贺州建市后,要认真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机构改革的指导方针和要求,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行政管理体系,提高领导和组织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要加强撤地设市过渡时期的组织领导,讲政治、讲大局、讲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在地级市和城区新机构成立前,原地区和原县级市各级领导班子包括各个部门要做到思想不散、秩序不乱,各项工作照常运转,确保撤地设市工作有序、平稳、顺利进行。要做到统筹兼顾,坚持一手抓撤地设市筹建工作,一手抓经济,使行政区域调整和社会经济发展两不误。地级贺州市政府是新建立的政权机构,建市后要尽快建立起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与市一级管理权限、职责相匹配的新的行政管理体系,切实把政府的职能转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事务上来,进一步实行政企分开,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树立新的政府机构的新形象。要学习、研究市带县体制的领导方式和方法。加强对市带县管理方式、管理方法、管理知识的学习、研究,更好地适应管理体制的新变化,扎扎实实地做好各项工作,不断提高市带县的水平。 (五)要发扬艰苦创业的传统作风,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去开展各项工作。贺州撤地设市后,一定要继续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优良传统和作风,把几年来工作中形成的厉行节约、勤俭办一切事业的良好风气,坚持和发扬到今后的建市工作中去。建市后各方面的建设将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需要大量的建设资金。一定要更加注重运用市场的办法去运作经济,筹措建设资金。要切实转变、改进在资金筹措上的传统观念和单一的办法,认真借鉴区内外其他地区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注重培育多元化、多层次的投资主体,努力拓宽城市建设和各方面事业发展的资金筹措渠道。要把现有资金用好,提高各种资金的使用效益。要在改革投融资体制、改进投融资的方式方法、提高投融资的水平和效果上下更大的功夫。要以体制创新去推进融资,推动发展。 会议强调,贺州优势很多,潜力也很大,前景很好,现在建市在即,面临着历史性的发展良机,全地区各级党委、政府,广大干部群众一定要认真学习贯彻江总书记“5.31”重要讲话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切实按照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相关工作部署,努力做好下半年的工作,全面完成今年的各项任务,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六大的胜利召开。 三、关于自治区给予贺州撤地设市的资金支持 会议指出,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对贺州的建设和发展历来十分关心和重视。贺州的发展是全区总体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自治区各部门要站在全区发展的高度,对贺州的工作给予帮助和支持。贺州地委、行署在汇报中提出了在撤地设市工作中需要自治区帮助解决的困难和问题,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办公会议确定的有关精神,决定从以下方面给予贺州地区撤地设市专项补助,主要用于关系全局的公益性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一)给予贺州市中心医院、急救中心和疾控中心补助经费共1300万元,其中由自治区计委从自治区本级预算内基建投资中安排500万元。 (二)给予贺州高中补助经费300万元,用于建设现代化电教中心。 (三)给予贺州图书馆、博物馆补助经费共400万元。 (四)给予贺州人民影剧院、群众艺术馆补助经费共400万元。 (五)给予贺州体育中心补助经费500万元。 (六)给予旺高工业区基础设施建设补助经费500万元。 (七)给予贺州市、昭平县、钟山县各100万元,富川瑶族自治县200万元补助经费。 (八)给予贺州地区改善办公条件一次性补助经费共1500万元,其中贺州地区人大工委、政协工委和贺州军分区各100万元。 以上专项补助经费共5500万元,在2002、2003年内按工程进度拨付。此外,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在资金上也给予了支持。 出席人员:自治区人民政府宋晓天、陈庆勇,计委莫恭明、经贸委曾绍群、教育厅余益中、民政厅郑荣贵、财政厅刘铭达、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李良业、建设厅郑应炯、交通厅田金贵、水利厅李里宁、农业厅张明沛、外经贸厅李志勇、文化厅于瑮、审计厅聂江武、环保局程志宏、统计局廖新华、林业局金大刚、旅游局陈听正、政策法规室廖伦生、扶贫开发办胡德才。贺州地区黄道伟、罗黎明,以及有关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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