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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物价局、卫生局关于新增检验项目价格的批复


【颁发部门】 哈尔滨市物价局、卫生局

【发文字号】 哈价联发[2002]19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哈尔滨市传染病院:
你院“关于新增检验项目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根据黑价联字[1998]17号文件规定,经成本测算,对你院的请示批复如下: 乙型肝炎病毒DNA定量检测、丙型肝炎病毒RNA定量检测,人免疫缺陷病毒RAN定量检测等三项参照黑价联字[2002]20号文件中“各类病原体DNA测定每次150元”执行,执行期限至省物价局新价格标准出台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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