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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物价局关于孝柳铁路有限责任公司运输代理业务收费问题的批复


【颁发部门】 山西省物价局

【发文字号】 晋价管字[2002]233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孝柳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运输代理企业经营服务收费标准的请示》(孝铁司[2002]32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在国家没有统一政策和管理办法之前,你们可参照我局对太原铁路分局《关于太原北方运输代理有限公司运输代理收费问题的批复》(晋价工字[2000]第42号)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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