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商局: 你局《关于增加及调整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的请示》(甘工商市字[2002]65号)收悉。合同示范文本经过近10年的推广使用,对于规范经济合同签约行为,维护当事人双方利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随着市场经济法规的不断完善,国家工商总局制定及修改了一些合同示范文本。鉴于新的文本较之过去的几种文本,内容、格式、印制成本都有较大变化,根据原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414号)及《甘肃省合同监督管理条理》规定,现对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标准核定如下: 一、收费标准 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标准见附件。 二、收费单位应严格执行所批收费标准,及时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收费时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行政性收费票据,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收费收入全额缴入省级国库存,支出按批准的预算执行。并自觉接受物价、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原省物价委、财政厅甘价费[1992]33号、[1992]价费字121号,省物价局、财政厅甘价费[1996]105号文批准的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标准同时废止。 四、本通知自批准之日起执行。
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收费标准
序号合同名称单位 收费标准(元)备注
1房屋租赁合同 份0.80 每份4页
2委托拍卖 份1.60 每份8页
3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份2.80 每份14页
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本6.30 每本52页
5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合同 本3.00 每本22页
6租赁合同 份0.80 每份4页
7行纪合同 份0.80 每份4页
8汽车维修合同 份0.80 每份4页
9修缮修理合同 份0.80 每份4页
10委托合同份0.80 每份4页
11柜台租赁合同份0.80 每份4页
12委托购房合同份0.80 每份4页
13建筑施工物资租赁合同份0.80 每份6页
14居间合同份0.80 每份4页
15定作合同份0.80 每份4页
16承揽合同份0.80 每份4页
17仓储合同份0.80 每份4页
18保管合同份0.80 每份4页
19商品代销合同份0.80 每份4页
20委托培训合同份0.80 每份4页
21农药买卖合同份0.80 每份4页
22加工合同份0.80 每份4页
23家具买卖合同份0.80 每份4页
24化肥买卖合同份0.80 每份4页
25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份2.00 每份10页
26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甲种本)本5.00 每份40页
27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乙种本)份1.60 每份8页
28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本7.00 每份76页
29建设工程勘察合同(一)份1.60 每份8页
30建设工程勘察合同(二)份2.00 每份10页
31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份1.60 每份8页
32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一)份2.00 每份10页
33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二)份1.60 每份8页
34商品房买卖合同份3.20 每份16页
35农副产品买卖合同份0.80 每份4页
36粮食买卖合同份0.80 每份4页
37棉花买卖合同份0.80 每份4页
38汽车买卖合同份0.80 每份4页
39房屋买卖合同份0.80 每份4页
40煤炭买卖合同份0.80 每份4页
41工业品买卖合同本11.60每本100页
42煤矿机电产品买卖合同本11.60每本100页
43木材买卖(定货)合同本11.60每本100页
44地质机构仪器产品买卖合同本11.60每本100页
45民用爆破器材买卖合同本11.60每本100页
46汽车机电器产品买卖合同本11.60每本10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