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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物价局关于浩鸿园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颁发部门】 北京市物价局

【发文字号】 京价[房]字[2002]317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北京德康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延长浩鸿园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申请》收悉。鉴于浩鸿园小区未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经研究,同意你公司继续按我局京价(房)字[2001]290号文件执行一年,执行日期为2002年10月1日至2003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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