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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物价局关于调整福建经济快报价格的批复


【颁发部门】 福建省物价局

【发文字号】 闽价[2002]商45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福建经济快报社: 你社《关于〈福建经济快报〉定价调整的请示》(闽经快报[2002]011号)收悉。经研究,同意《福建经济快报》每年每份零售价调为180元;每日每份零售价仍为0.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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