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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旅游局关于贯彻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旅游市场打假打非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全力抓好旅游行业内部整治工作的通知


【颁发部门】 陕西省旅游局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市(区)旅游局、省旅游集团公司: 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组成部分。上半年以来,我省旅游行业在国家旅游局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下,通过规范旅行社经营行为,推行导游员计分制管理,试行企业间佣金收授办法,着力解决旅游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是影响旅游市场综合环境的一些问题在我省仍较严重地存在。旅游行业内部整治工作的成效也不容过高估计一些问题还没有得以根本遏制。国务院办公厅[2002]38号文件和省政府办公厅[2002]82号文件对旅游行业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又作了明确指出,并就下半年对旅游市场打假打非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再部署和再动员。根据国办发[2002]38号和陕政办发[2002]82号文件对今年下半年开展旅游市场打假打非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现就抓好我省旅游全行业下半年市场整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整治工作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国办38号和陕政办82号文件为指导,紧紧围绕《陕西省2002年度整顿与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方案》(陕旅政字[2002]17号文件)中所明确的目标,在认真总结上半年整顿与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抓紧有限时间,积极调整力量,加大工作力度,狠抓落实工作。通过抓典型、抓重点、抓基层,全面完成国办38号和陕政办82号文件所赋予旅游行业旅游市场打假打非专项整治工作任务。 二、整治工作主要内容 国办38号和陕政办82号文件,根据全国和全省旅游市场秩序整顿与规范工作情况,重点明确了下半年打假打非专项整治工作七项内容。其中第一项、第二项和第七项,专门针对旅游行业内部的整顿工作再次提出了具体的工作任务。其它各项任务也都与旅游行业密切相关。根据国办和陕政办打假打非工作的统一部署,全省旅游行业下半年市场整治的主要工作任务是: (一)坚决打击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 严格按照国务院公布的《旅行社管理条例》、《中国公民出国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从事旅行社业务的主体资格进行审核,重点查处挂靠承包变相转让旅行社经营权,超范围经营旅行社业务,机关、团体和事业单位及所办实体无证照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中介机构非法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社会闲散人员拉帮结伙私揽旅行社业务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认真规范旅行社和导游服务行为。 重点查处旅行社低于成本经营,以虚假广告招徕游客,导游擅自增减旅游项目、索要小费以及有损国家利益、民族尊严的言行和在讲解中掺杂庸俗、下流、迷信内容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依法查处境外省外驻陕机构非从事旅游经营活动。 对未经旅游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机构,坚决予以关闭;对违反有关规定直接或变相从事旅游经营活动的,责令其停止经营活动并没收非法所得。 (四)查处旅行团“封闭式”经营,购物点与导游人员串通私授私收回扣的非法行为,督促企业间佣金制和企业的诚信公约的建立和落实。 (五)从严整治旅游客运秩序。 会同交通运管部门查处未经交通、旅游主管部门核准发放营(准)运证(牌)的车辆非法从事旅游客运等。 三、整治工作措施与要求 (一)各级旅游市场整顿与规范领导小组负总责,各单位各企业各负其责,层层落实责任制。年初各级旅游部门和各旅游企业都制定了全年的整顿与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方案,成立了本部门、本单位整顿与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领导小组。省整顿与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对省旅游市场打假打非专项整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负责制定工作方案并抓好落实工作。各市旅游部门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除了负责做好全市旅游市场打假打非专项整治工作的协调与参谋工作外,要重点抓好本市旅游行业内部的各项整治工作。制订好下半年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目标,落实责任制,把任务和责任逐级分解到省单位和个人,形成专项整治工作的有效机制。 (二)相互协作,齐抓共管。全省旅游业下半年专项整治工作在省整顿与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工作进行,省市旅游局机关各处室要加强综合协调,上下配合,当好政府的参谋,狠抓落实工作。 西安、咸阳、宝鸡三个城市要根据国家旅游局《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复核通知》要求,制定方案,抓好自查与落实工作。 各市旅游部门、各旅游企业要围绕整顿与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的重点,认真抓好导游计分制管理办法的推行、导游管理机构建立与管理制度的完善、企业间佣金制度的建立与推进、企业诚信公约的建立与落实,导游人员劳动合同的签订、旅游市场秩序社会监督机制的建立(聘请监督员)、旅游执法队伍的建立、受理旅游投诉制度的建立与落实等项工作。 省旅游局机关、各有关处室要相互配合,加大工作力度。旅游质量规范管理处负责牵头制定具体的旅游车辆查处方案和管理办法,会同有关部门共同查处落实;负责制定查处境外省外驻陕机构非法从事旅游经营活动方案,并与有关单位联合进行查处工作。 国内旅游管理处,旅游质量规范管理处共同负责制定打击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活动方案并组织落实。国内旅游管理处要结合“十一”旅游黄金周的各项工作尽快制定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政策法规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负责旅游执法、旅游投诉受理的指导协调工作,参与各有关部门查处各项非法活动。负责汇总全省旅游市场打假打非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并按时上报下达。 局办公室负责旅游市场打假打非专项整治工作宣传报道工作,根据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重点报道一批好的典型,组织新闻单位曝光一批非法经营的单位和个人行为,加强造势,发挥媒体对市场整治工作的促进作用。 其它各处室要紧紧围绕旅游市场打假打非专项整治工作,积极做好相关配合工作。保证市场整顿这一重中之重的工作全面落实,促进全年各项旅游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三)督促检查、狠抓落实 国务院将组成全国旅游市场打假打非专项整治工作检查组于10月份来我省进行检查,省政府将于9月下旬开始组织检查。省旅游局各业务处室要结合各自的业务,及时下基层督促检查、指导工作。9月上旬开始对旅游汽车进行查处,9月中旬对上半年整顿的主要内容进行检查。9月下旬结合“十一”旅游黄金周筹备工作,对部分城市进行全面检查。10月份配合国家检查组对西安、咸阳、宝鸡三个中国优秀旅游城市进行全面复核。各市旅游部门要围绕市场整顿主要任务,集中力量狠抓落实,确保旅游市场打假打非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认真总结经验,抓好建章立制工作。各级旅游部门、各旅游企业要认真总结旅游市场打假打非专项整治工作经验,抓好建章立制工作,巩固提高旅游市场打假打非专项整治工作的成效。 四、整治工作时间安排 各市旅游部门、各业务处室,9月5日前完成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逐级上报。9、10月份,集中力量进行整治。11月份建章立制。12月15日前完成总结上报工作。

陕西省旅游局 二OO二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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