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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物价局关于确定香炉礁至金石滩快轨线路客票价格的函


【颁发部门】 大连市物价局

【发文字号】 大价函字[2002]65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市交通口岸管理局:
你局《关于快轨三号线客票价格的函》(大交岸发[2002]203号)收悉。鉴于目前三号线自动售检票系统尚未竣工,为便于管理,经市政府同意,该线路在试运营期间采用一票制,票价暂定为10.00元,执行时间自试运营之日起。
大连市物价局 二OO二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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