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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物价局关于八府庄小区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批复


【颁发部门】 西安市物价局

【发文字号】 市价房发[2002]196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陕西互信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八府庄小区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申报意见收悉。经考核,现将有关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收费事宜批复如下: 一、依据《西安市物价局关于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等级管理规定的通知》,经考核,确认你公司为乙级(普通住宅区)收费单位。应收取的管理服务费、日常维修养护费、交通工具保管费、车辆占道停放费的具体收费标准按附表执行。 二、健全财务制度,执行明码标价,做到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支情况三公开。 三、物业管理服务费应当按月收取。需要预收的,预收费用不得超过三个月。收费时,工作人员应如实填写住户所持的《西安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记录手册》,自觉接受业主监督。 四、上述收费标准即为中准收费标准。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小区或楼宇,以中准标准为基础,在10%上下浮度内,由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约定具体收费标准,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小区或楼宇按中准标准执行。 五、本批复从二00二年七月份起执行. 1.八府庄小区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住宅用房办公用房营业用房 管理服务费 11.00元/户·月0.60元/Me2·月0.90元/Me2·月 日常维修养护费 0.20元/Me2·月0.50元/Me2·月0.80元/Me2·月 2.室内车辆保管存放收费标准 车辆种类常住户(元/辆·月)非常住户(元/辆·次) 白天夜晚 自行车3.00 0.100.20 摩托车15.000.501.00 人力三轮车8.00 0.501.50 3.室外车辆占道停放收费标准 车辆种类常住户(元/辆·月) 非常住户(元/辆·次) 白天夜晚 小型汽车50.00 2.003.00 大型汽车80.00 3.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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