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人民政府: 你们《关于栖霞乡政府驻地迁址的请示》(云阳府文(2002)2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栖霞乡政府驻地从洪湖村8组邓家老屋迁至同安村13组小丫口。 二、搬迁经费由县政府适当补贴和乡政府自筹解决,其搬迁相关手续按程序办理。
二00二年七月三十日
云阳县人民政府: 你们《关于栖霞乡政府驻地迁址的请示》(云阳府文(2002)2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栖霞乡政府驻地从洪湖村8组邓家老屋迁至同安村13组小丫口。 二、搬迁经费由县政府适当补贴和乡政府自筹解决,其搬迁相关手续按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