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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物价局关于“土羊”高速公路收费的意见


【颁发部门】 大连市物价局

【发文字号】 大价函字[2002]6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中国华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2002年8月13日“关于恳请完善项目融资相关文件的函”收悉。我们认为建设土城子---由家村----旅顺新港高速公路对促进大连市经济发展有着重要作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道桥收费审批权在省人民政府。待“土羊”高速公路建成后,我们将积极协调有关各方促成此事,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收费。
大连市物价局 二00二年八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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