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对国有企业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进一步促进我省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贵州省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办法〉的通知》(黔府发(2001)2号),人民政府批准对以下6户企业派出监事会。
1、贵州省贵财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贵州省基本建设投资公司
3、贵州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
4、遵义钛厂
5、贵州饭店
6、贵州水柏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二00二年八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