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山东省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办法》等24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颁发部门】 山东省人大常委会

【发文字号】 鲁政发[2002]53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为了保证法制统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山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经过审议,决定将《山东省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办法》第五十二条、《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山东省南四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五条、《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办法》第三十六条、《山东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山东省内陆渔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山东省征兵工作若干规定》第二十一条、《山东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山东省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办法》第三十六条、《山东省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规划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山东省国有林场条例》第三十五条、《山东省口岸综合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山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第三十四条、《山东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山东省食品摊贩和城乡集市贸易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山东省节约能源条例》第五十条、《山东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山东省经纪人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山东省城乡集贸市场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山东省公路规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三十条、《山东省统计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山东省旅游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第十九条均修改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需要修改的《山东省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办法》等24件地方性法规的条文内容

┌──┬──────────┬──────┬──────────────────────┐ │序号│法规名称│条文序号│条文内容│ ├──┼──────────┼──────┼──────────────────────┤ │ 1│ 《山东省城镇国有 │ 第五十二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 ││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处罚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机关的│ ││让办法》││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上一级机关的复议决定│ ││││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通知之日起15日│ ││││内,直接向法院起诉。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或者│ ││││不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 ││││决定的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 2│《山东省建设工程招│ 第三十五条 │当事人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罚│ ││标投标管理条例》││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上一级│ ││││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复议│ ││││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直│ ││││接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或不向法院│ ││││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 ││││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 3│《山东省南四湖流域│ 第三十五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或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接│ ││水污染防治条例》││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 ││││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 ││││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行政处罚或裁决│ ││││通知之日起15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 ││││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决定│ ││││的,由作出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4 │《山东省实施<中华人│ 第三十六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 ││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处罚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机关的│ ││办法》││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 ││││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 ││││事人也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15日内,直接│ ││││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 ││││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 ││││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 5│《山东省文物保护管│ 第三十九条 │当事人对处罚决定不服,可以在接到处罚决│ ││理条例》││定之日起15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部门的上一│ ││││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 ││││接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 ││││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不起诉又不执行处罚决定│ ││││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 ││││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 │ 6│《山东省内陆渔业管│ 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 ││理条例》││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机关│ ││││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 ││││在接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 ││││诉。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30日│ ││││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申请复议也不起│ ││││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 ││││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但在湖上作业的,必须先│ ││││执行有关处罚决定;拒不执行或者现场执行有困│ ││││难的,渔政检查人员有权扣押捕捞许可证或者渔│ ││││船、渔具。│ ├──┼──────────┼──────┼──────────────────────┤ │ 7│《山东省征兵工作若│ 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对依据本规定作出的处罚决定不服│ ││干规定》││的,可以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作│ ││││出处罚决定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上一级机关│ ││││应当在15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对复议决定不服│ ││││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 ││││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不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 ││││定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 ││││制执行。│ ├──┼──────────┼──────┼──────────────────────┤ │ 8│《山东省城市房地产│ 第六十一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 ││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同级人民政府或者│ ││││作出处罚决定机关的上一级主管机关申请复议;│ ││││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 ││││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自收到│ ││││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 ││││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 9│《山东省电力设施保│ 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 ││护条例》││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同级人民政府或者│ ││││作出处罚决定机关的上一级主管机关申请复议;│ ││││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 ││││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自收到│ ││││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 ││││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10│《山东省实施<中华人│ 第三十六条 │被审计单位、个人对审计机关作出的审计决│ ││民共和国审计法>办││定不服的,应当在接到审计决定之日起15日内,│ ││法》││向上一级审计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 ││││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审计单位、个人逾期不申│ ││││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审计决定│ ││││的,由作出审计决定的审计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 ││││制执行。│ ├──┼──────────┼──────┼──────────────────────┤ │11│《山东省城市国有土│第二十二条│当事人对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 ││地使用权出让转让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 ││划管理办法》││15日内,向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作出处罚决定机关│ ││││的上一级主管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 ││││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 ││││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 ││││15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逾期不申│ ││││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 ││││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在法定期限内申请人│ ││││民法院强制执行。│ ├──┼──────────┼──────┼──────────────────────┤ │12│《山东省国有林场条│ 第三十五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 ││例》││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机│ ││││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 ││││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 ││││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 ││││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 ││││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 ││││院强制执行。│ ├──┼──────────┼──────┼──────────────────────┤ │13│《山东省口岸综合管│ 第三十一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 ││理条例》││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同级人民政府或者│ ││││作出处罚决定机关的上一级主管机关申请复议;│ ││││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议决定书之日│ ││││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自接到│ ││││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复议和诉讼期间,不停止处罚决定的执行。│ ││││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 ││││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 ││││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14│《山东省爱国卫生工│ 第三十四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 ││作条例》││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机关│ ││││的上一级主管机关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起│ ││││诉。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 ││││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 ││││复议,不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 ││││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15│《山东省建筑市场管│ 第五十九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 ││理条例》││处罚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机关的│ ││││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 ││││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也可以自收到处罚决定之日起15日内直│ ││││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 ││││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 ││││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16│《山东省食品摊贩和│ 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 ││城乡集市贸易卫生管││处罚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上一│ ││理条例》││级机关申请复议;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 ││││之日起15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复议机关应当在接到复议申请之日起15日│ ││││内作出复议决定。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 ││││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 ││││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可│ ││││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17│《山东省节约能源条│第五十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 ││例》││处罚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 ││││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处│ ││││罚通知之日起15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复议机关应当在接到复议申请之日起60日│ ││││内作出复议决定。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 ││││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出复议决定的,当事人可以在│ ││││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 ││││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可│ ││││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18│《山东省人才市场管│ 第四十五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 ││理条例》││处罚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上一│ ││││级机关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对复议决│ ││││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 ││││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 ││││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 ││││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19│《山东省经纪人管理│ 第二十八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 ││条例》││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同级人民政府或者│ ││││作出处罚决定机关的上一级主管机关申请复议;│ ││││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 ││││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自收到│ ││││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 ││││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20│《山东省城乡集贸市│ 第三十六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 ││场管理条例》││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同级人民政府或者│ ││││作出处罚决定机关的上一级主管机关申请复议;│ ││││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 ││││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自收到│ ││││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 ││││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21│《山东省公路规费征│第三十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 ││收管理条例》││处罚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机关的│ ││││上一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 ││││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 ││││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 ││││15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逾期不申│ ││││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 ││││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 ││││行。│ ├──┼──────────┼──────┼──────────────────────┤ │22│《山东省统计管理条│第二十三条│当事人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 ││例》││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机关的本│ ││││级人民政府或上一级主管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 ││││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 ││││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处罚通│ ││││知书之日起15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 ││││申请复议、不起诉又不履行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 ││││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23│《山东省旅游管理条│ 第四十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 ││例》││处罚通知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当事人也│ ││││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15日内直接向人民│ ││││法院起诉。│ ││││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 ││││诉,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由作出行政处罚决│ ││││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24│《山东省实施<中华│第十九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 ││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处罚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 ││保护法>办法》││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当事人也可以自收到处│ ││││罚决定之日起15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复议机关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60日│ ││││内作出复议决定。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 ││││自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出复议决定的,当事人可以在│ ││││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 ││││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 ││││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