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卫生局关于重庆市第一人民医院开展的封包等治疗项目价格的批复


【颁发部门】 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卫生局

【发文字号】 渝价[2002]455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重庆市第一人民医院:
你院《关于新增医疗项目收费标准的报告》收悉。 为了更好地解除皮肤病患者的痛苦,你院充分发挥皮肤病专科特长,独创了皮肤病封包治疗。根据你院报告及成本测算,经研究,决定将你院封包治疗项目的试行价格定为6.00元/处,试行期半年。 胰岛素泵治疗糖尿病项目暂按照我局渝价(2001)109号文收费标准执行。即:250.00元/人天(含材料费) 湿敷项目价格按照我局已公布的价格执行。 以上价格于2002年8月15日起执行。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