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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协助做好2002年广东省名牌产品申报工作的通知


【颁发部门】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发文字号】 粤知规函[2002]110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顺德市科技局:
为贯彻省委工作会议关于实施名牌带动战略的精神,推动名牌战略的实施,提高我省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我省成立了由有关部门、社团等组织组成的广东省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我局为广东省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的副主任单位。在广东省名牌产品的评价体系中,与产品相关的知识产权成为名牌产品的评价指标之一,各市知识产权局要积极参与当地名牌产品申报中的推荐工作。 2002年广东省名牌产品申报工作已从7月22日开始。根据《关于做好2002年广东省名牌产品申报工作的通知》(粤质监质函[2002]253号)附件有关填表说明,各市知识产权应对与企业申报产品相关的专利权的有效性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请登录http://www.gdqts.gov.cn,查阅《广东省名牌产品管理办法(试行)》和《关于做好2002年广东省名牌产品申报工作的通知》,并按照文件精神,配合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做好当地的名牌产品申报、推荐工作。 关于与申报产品相关的专利权有效性的审查,应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登记簿副本为准,要求企业自行提供。无法提供的,可协助企业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广州专利代办处办理(联系人:张东华,联系电话:87611948)。 在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与我局规划发展处谢红联系,电话:87300624。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二○○二年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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