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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卫生局关于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多功能高频电波刀(LEEP)收费标准的批复


【颁发部门】 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卫生局

【发文字号】 渝价[2002]456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你院《关于我院开展多功能高频电波刀(LEEP)收费标准的请示》(重医二院[2002]50号)收悉。 为了提高妇女生活质量,你院购置了多功能高频电波刀(LEEP),使宫颈病变患者得到更科学和更及时的治疗。 根据你院报告及成本测算,经我们研究,同意你院在妇科手术中使用多功能高频电波刀(LEEP)时,每例手术加收230元(含材料费)。 此标准为试行标准,于8月15日起执行,试行期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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