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乡镇企业信息统计是国民经济信息统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乡镇企业信息统计工作,提高乡镇企业统计数据质量,为各级党委、政府提供及时、详实的科学决策依据,对促进乡镇企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乡镇企业信息统计工作,加强信息统计体系和队伍建设,提高人员素质,改善工作条件和手段,改革统计调查方法,完善统计制度,不断提高乡镇企业信息统计的质量。现将省乡镇企业局《关于加强乡镇企业信息统计工作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二年八月九日
关于加强乡镇企业信息统计工作的意见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统计法》和《乡镇企业法》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完善乡镇企业信息统计制度方法体系,加快信息网络建设步伐,稳定信息统计队伍,全面提高乡镇企业信息统计工作质量,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乡镇企业信息统计工作的重要性
(一)乡镇企业信息统计工作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乡镇企业信总统计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级党委、政府宏观决策的重要依据,也是乡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履行规划、协调、监督、服务职能和引导企业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的基础。做好乡镇企业信息统计工作,是各级乡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乡镇企业信息统计工作质量好坏、水平高低,直接关系到宏观经济管理部门指导乡镇企业发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二)当前乡镇企业信息统计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是:一些地方对发展乡镇企业的方针政策认识不到位,对做好信息统计工作缺乏责任感和信心;乡镇企业统计数据采集点多面广量大,一些地方对此存在畏难情绪;一些乡镇企业管理部门在机构改革中被撤并后,信息统计工作体系失去完整性和连续性;一些地方领导重视不够,没有将信息统计工作摆上议事日程等等。
(三)发展乡镇企业是实现农民增收、农业发展和农村稳定,推进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和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大战略,是一个必须长期坚持的根本方针。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乡镇企业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迫切要求加强信息统计工作,摸清情况,积极应对。各级乡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信总统计工作的重要性,高度重视信息统计工作,坚定不移地认真履行信息统计职能,创新统计工作方法制度,改善统计手段,切实做好信息统计工作。
二、进一步明确乡镇企业信息统计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目标
(四)今后一个时期乡镇企业信息统计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落实《统计法》和《乡镇企业法》以及国家有关财务、统计等法律法规,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以提高乡镇企业经济数据质量为中心,加快信息网络建设步伐,加大培训力度,稳定财务统计队伍,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更好地为省委、省政府和各级党委、政府宏观决策服务,为社会公众服务,为乡镇企业的改革与发展服务。
(五)乡镇企业信息统计工作的基本目标是:适应国民经济信息化新形势,在充分利用现有统计队伍的前提下,经过3至5年时间的不懈努力,基本形成符合统计法规规定、能够适应乡镇企业发展要求和政府履行乡镇企业管理职能要求,把常规统计、抽样调查、网络数据分析等多种方法有机结合,及时、准确、全面、系统地反映乡镇企业发展态势的新的信息统计制度体系。
三、乡镇企业信息统计工作的重点
(六)改革乡镇企业统计调查方法,由目前单一的全面调查向实行全面调查、典型调查、抽样调查和重点调查并举转变。目前工作重点是在规模以下企业中推行抽样调查试点。通过试点,摸索经验,完善方案,培养队伍,在全省范围内普遍推广应用。争取利用1-2年时间,建成一批数据采集点,最终实现规模企业全面调查,规模以下企业抽样调查的目标。
(七)继续加强乡镇企业信息网络建设,尽快实现乡镇企业各项经济数据的网上传输,提高数据上报的准确性、时效性。
(八)河南乡镇企业信息网要不断改善条件,完善服务,充实内容,扩大影响,充分利用河南乡镇企业信息网络平台,宣传政策,介绍企业,组织产品与服务网上展示,开展电子商务。
(九)重视搞好乡镇企业的统计分析,善于发现、分析、总结规律性、趋势性和方向性的问题,并结合乡镇企业改革和发展中的热点、难点,加强调查研究,做好统计分析,向同级党委、政府提供决策依据和意见、建议。
四、认真做好乡镇企业定期报表工作
(十)认真贯彻执行乡镇企业统计制度,严格按规定时间上报各类定期报表,确保乡镇企业信息统计的及时性;乡镇企业定期报表中的各项生产指标应从企业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取得,财务指标从企业会计报表取得,确保乡镇企业信息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定期报表内容应齐全完整,不能漏项、缺报,确保乡镇企业信息统计数据的完整性。
(十一)各级报表汇总单位应及时将汇总情况及经济运行分析材料向上报单位反馈,建立、完善乡镇企业信息统计反馈制度;汇总单位应将定期报表制度执行情况列入年度报表评比考核范围,建立健全乡镇企业信息统计质量考核评价制度;汇总单位应按规定定期通报报表上报单位执行定期报表制度情况,包括报表质量、上报时间、上报方式、运行分析材料质量等,建立乡镇企业信息统计工作定期通报制度。
(十二)乡镇企业信息统计工作开展比较好的省辖市,要在巩固工作的基础上,加强专题研究、规律性研究、方法制度研究和对策分析,提高信息统计工作成果的综合利用。乡镇企业信息统计工作基础较差的个别市、县,要重点抓好队伍建设,实现工作的正常化,按时报送数据,在此基础上加强统计分析工作。
(十三)承担统计方法试点工作的市、县,要按照总体要求和部署,因地制宜,大胆创新和实践,确保试点成功。
五、切实加强对乡镇企业信息统计工作的领导
(十四)各级政府及乡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要把信息统计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和改善对信息统计工作的领导,不断提高信息统计工作质量。加大执法力度,对那些在统计上弄虚作假、虚报浮夸、瞒报漏报的,要坚决予以纠正。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十五)各级乡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要积极反映情况,多方协调,充实信息统计工作力量,培养和造就一支有理想、有纪律、懂业务的信息统计队伍,做到信息统计队伍不散,工作不断,数据不乱。要支持信息统计人员的工作,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
(十六)要高度重视信息统计业务培训工作,以培训促业务,以工作带队伍,积极创造条件,把组织信息统计人员培训当作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提高信息统计人员素质。目前,特别要抓好统计人员持证上岗培训工作。
(十七)各级乡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要搞好协调,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支持,不断完善信息统计工作手段,为信息统计报表印刷、数据传输、人员培训等提供必要的资金保证。要进一步加强办公自动化建设,保证信息统计工作所必需的软硬件设备,满足计算机汇总报表和网络传输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