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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对河南省直党校干部培训收费标准的批复


【颁发部门】 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

【发文字号】 豫计收费函[2002]295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河南省直党校: 你校《关于调整培训收费标准的请示》(豫直校文[2002]3号)收悉。鉴于你校的学习设施、住宿条件等有所改善,根据党和国家关于加强干部教育事业的有关精神,经研究,现对你校有关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收费标准 干部培训费:每人每日4元; 住宿费:双人间每床每日15元;三人间每床每日10元。 二、此批复自8月10日起执行。 三、你单位在收费前需到同级价格管理部门变更《收费许可证》,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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