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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供销合作社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


【颁发部门】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郑政办[2002]53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郑州市供销合作社机构编制方案》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报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二年七月二十四日
郑州市供销合作社机构编制方案
郑州市供销合作社是全市供销合作社的联合组织,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规格相当于正县级。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参与研究和实施全市农村商品流通的政策和规定。 (二)研究制定全市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和发展。 (三)按政府授权,负责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烟花爆竹和再生资源经营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负责管理棉花、化肥、农药等物资的市级储备工作。 (四)组织、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积极参与农业产业化,搞好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农村商品流通体系建设;引导、组织农民进入市场,活跃城乡商品流通,促进城乡经济发展。 (五)对全市供销合作社进行业务指导,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社员和供销社的意见和要求,维护各级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协调同有关部门和社会组织的关系。 (六)行使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监督管理社有资产,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并按出资额依法享有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 (七)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供销总社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供销合作社设6个职能处(室)。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党委会、主任办公会及其它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负责机关文秘、档案、宣传、信息、保卫、信访、机要保密、催办查办、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协调和实施供销社重大政策和问题的调查研究;拟定供销社改革发展战略规划,组织实施市供销社体制改革和目标管理工作;依法维护各级供销社的合法权益。 (二)组织宣传处(挂离退休干部工作处牌子) 协助党委抓好党建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指导直属单位的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群团工作;做好后备干部的培养推荐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和服务工作。 (三)经济发展处 负责政府委托的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购销、储备和市场管理工作,指导协调烟花爆竹和再生资源经营管理工作;组织指导专业合作社、村级综合服务社、城市消费合作社和有关专业市场建设;协调指导农民科技知识普及和科技兴农工作,负责本级社属企业业务经营的政策协调和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系统的大型商贸活动和统计工作。 (四)财务审计处 组织实施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和税收、信贷的法规制度,指导系统财务、会计工作;编制、申报本社财务经费收支预、决算;负责管理有关资金;负责系统内各类会计报表的审核和上报;负责市社机关行财工作;组织实施社属企业的审计监督工作。 (五)人事教育处 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劳资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供销合作社全市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工作,指导系统职工培训教育工作。 (六)社有资产管理处 受市供销合作社理事会委托,管理本级社社有资产,拟定社有资产受益和投资决策方案;管理社属企事业单位基本建设项目;检查指导本系统消防、防汛和救灾工作;指导、督促直属企业搞好安全生产,确保设施、商品的安全。 三、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和经费管理形式 郑州市供销合作社机关事业编制3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中层领导职数18名(含总经济师、纪委副书记、机关党支部专职副书记各1名)。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 纪检监察、机关党组织机构按市委郑发[2001]17号文件规定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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