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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新乡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新建病房楼床位费的批复


【颁发部门】 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

【发文字号】 豫计收费函[2002]289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新乡医学院第二附属医: 你院《关于核定新建病房楼床位价格的请示》收悉。你院投资800余万元新建两幢病房楼,内部设施较为齐全。根据投资及运行维护费用情况和医疗服务价格的定价精神,经商省卫生厅,现将你院病房楼普通床位费批复如下: 一、收费标准 单人间:60元/床/天 双人间:30元/床/天 三人间:20元/床/天 四人以上间:15元/床/天 此价格为综合价格,不得再加收其他费用。 以上价格为最高限价,下浮由你院根据实际情况自定。 二、此批复自2002年8月10日起试行,试行期一年。试行期结束前,将新病房楼运行费用及试行情况报省计委,以便下达正式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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