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局《关于税收专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请示》(闽国税稽函[2002]037号)悉。关于福州马尾经济技术开发区内资企业所得税税率问题,2002年5月31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福州市人大常委会修改的《福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条理》时,已删除“开发区内联生产性企业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条款。据此,从2002年6月1日起按33%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你局《关于税收专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请示》(闽国税稽函[2002]037号)悉。关于福州马尾经济技术开发区内资企业所得税税率问题,2002年5月31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福州市人大常委会修改的《福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条理》时,已删除“开发区内联生产性企业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条款。据此,从2002年6月1日起按33%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