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江苏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转发中彩中心《关于电脑福利彩票无效票处理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颁发部门】 江苏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

【发文字号】 苏彩发[2002]53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 现将现将《中彩中心关于电脑福利彩票无效票处理意见的通知》(中彩发字[2002]41号)转发给你们,并请通知各投注站遵照执行: 1.凡当期销售数据丢失的彩票一律宣布为无效票。 2.无效票由售出投注站负责收回,并由该投注站在摇奖前张贴公告。 3.无效票的持有者可到原购票投注站退票,兑取与彩票面额相等的现金;退票有效期为公告张贴之日起30天内。

江苏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 二○○二年八月五日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