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规范砂石市场经营秩序,促使宁波市辖区水域采运砂船作业、运输、经营走上有序管理轨道,确保全市水上安全形势的平稳,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采运砂船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全市采运砂船专项整治工作 近年来,各地采、运砂船大量聚集宁波市辖区水域进行无证无序经营。这些采砂船在航道上违章采砂的行为严重影响船舶通航秩序,危害宁波港港口和航道安全;运砂船舶技术条件差、船员素质低,不少船舶无证营运、船员无证驾驶,违反水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冒险航行,严重超载,沉船、死人等重大事故时有发生,严重影响水上正常交通秩序和港口生产,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很大损失。采运砂船的这一状况已成为水上交通安全的重要隐患,影响到宁波港的现代化建设。对此,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它作为抓好全市水上安全的重要工作和维护宁波港的良好形象,以及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当务之急,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把全市采运砂船专项整治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指导思想 以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以维护水上安全和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为出发点,围绕规范采运砂船管理这一中心,明确行使主管机关职责,对采运砂船开采、装卸、运输、销售等各环节进行整治,打击违章采砂和船舶无证营运,清理、取缔“三无”船舶,使宁波市辖区水域采运砂船证书齐全、船员适任、作业规范,消除事故隐患,实现全市水上安全形势的稳定好转。 三、组织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采运砂船专项整治的领导和协调,成立全市采运砂船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林勇市政府 副组长:高军宁波海事局 徐国宝市安全生产监督局 成员:何易培宁波海事局 顾亮余市安全生产办公室 林爱祖市公安局 孙时光市交通局 朱林华市海洋渔业局 沈支俊宁波港务局 卢新勇市边防支队 陈德伟市国土资源局 马建民市地方建筑材料管理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宁波海事局,宁波海事局通航管理处张钧浩任办公室主任。 四、参加部门职责及工作部署 为形成采运砂船专项整治工作的合力,在对应各部门管理职责的基础上,按照权责清晰、分工协作的要求,明确各部门在采运砂船专项整治工作中的职责: (一)宁波海事局:负责采运砂船整治方案的具体实施;统一组织开展整治活动;规范采砂船舶行为,整顿运砂船,明确运砂船准入的安全监督管理要求,打击违反水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确保航道畅通。 (二)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各部门之间的工作联系与协调。 (三)市交通局:负责提供已核发的采运砂船船舶营运证、船检证书和有关船舶技术资料;根据运输市场运力需求情况,做好采运砂船运力审批工作;负责组织开展采运砂船船舶检验工作;加强对采运砂船和船公司的行业管理;协调各县(市)、区交通局配合当地海事处开展采运砂船整治工作。 (四)市海洋渔业局:做好采砂使用海域的审批工作。 (五)宁波港务局:提供整治工作所需拖轮,必要时提供相应码头。 (六)市国土资源局:做好采砂海域的采矿审批工作。 (七)市地方建筑材料管理处:做好整顿砂石市场秩序工作。 (八)市公安局、市边防支队:参加“三无”船舶的强制拆解,协助其他单位做好整治活动中对以暴力抗拒执法的工作。 各部门要按照采运砂船专项整治的指导思想和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整治实施计划,投入相应的执法力量,明确任务和职责,分步实施,层层推进,使整治活动真正取得实效。 五、专项整治工作安排 (一)时间 从今年7月下旬开始,11月底结束。 (二)范围 所有在宁波沿海、内河从事黄砂开采、运输的采砂和运砂船舶,其中大榭、北仑、镇海、甬江、奉化江等水域为重点整治水域。 (三)内容 检查采运砂船船舶证书、船员证书和船公司管理情况,检查采运砂船航行、作业行为,重点查处采砂船违章采砂、运砂船超载航行等违章行为,清理、取缔“三无”船舶,查处采运砂船舶的无证经营行为。 六、采砂船舶的整治 (一)目标 规范采砂作业区域和采砂船舶,明显减少采砂船妨碍航行行为的发生;努力促使采砂船舶成立行业自律性质的联合体,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相关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堵住运砂船舶超载源头。 (二)时间 从今年7月25日开始,为期2个月。 (三)工作部署 1.根据通航环境的实际状况及海洋功能规划,划定符合通航安全的采砂区域;根据海砂市场需求和作业安全需要,在对采砂船舶进行安全检查的基础上,确定采砂船舶数量、等级标准。分别由海洋渔业局核发海域使用权证,市国土资源局核发采矿许可证,宁波海事局核发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许可证,市地方建筑材料管理处核发砂石临时销售证(宁波海事局、市海洋渔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地方建筑材料管理处为责任单位)。 2.对违章采挖砂的采砂船舶实行严厉查处,规范采砂行为,确保通航安全(宁波海事局为主,其它各部门配合)。 七、运砂船的整治 运砂船整治工作按照先整顿纳规后严厉查处的原则,由浅入深、逐步推进。 (一)目标 以规范运砂船管理为中心,打击超载、逃避签证、逃避税收等违章行为,着力整治“三无”运砂船舶,形成强大的整治威慑力,促使“三无”运砂船舶符合规范管理要求;明确运砂船舶准入的安全监督管理要求,淘汰部分无法达到规范管理要求的运砂船舶,使宁波运砂船舶基本达到证书齐全、船员适任、经营合法,形成运砂船管理的规范模式。 (二)时间 从今年7月25日开始,11月底结束。 (三)工作步骤 1.宣传发动和普查阶段(7月25日至8月初)。 向运砂船舶和砂场码头宣传运砂船整治目的和要求,宣传国务院《关于清理、取缔“三无”船舶的通告》,宣传“三无”船舶的违法行为对社会所造成的危害以及办理船舶证书的程序和要求,同时,对违章超载行为采取强制减载等措施。通过宣传,使人民群众认识到“三无”船舶的危害性,社会各界能关心和支持清理、取缔“三无”船舶的工作。同时,完成对运砂船舶的调研工作(宁波海事局、市公安局、市边防支队为责任单位)。 加强运砂船舶及船公司的行业管理,引导个体运砂船纳归船公司管理(市交通局为责任单位)。 2.集中整治阶段(8月初至10月底) 加强执法力量,通过多种形式,不定时派船艇和执法人员对运砂船舶进行全面检查。对违章船舶,按有关规定处理,并责令其纠正违章;对“三无”船舶,按国家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宁波海事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边防支队为责任单位)。 3.总结提高阶段(10月底至11月) 总结整治经验,提出进一步改进全市采运砂船专项整治工作的建议,努力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使采运砂船的运输、作业逐步走上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八、注意事项和工作要求 (一)采运砂船整治办公室要分析研究整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调整完善整治方案;对各部门的整治工作进行督促和协调,并定期向市政府汇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二)各部门要按照市里统一部署,结合各自职责,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统一行动,密切协作,规范管理,严格执法,为实现全市水上安全形势的稳定好转作出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