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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物价局关于核定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子系统技术培训费标准的通知[失效]


【颁发部门】 江苏省物价局

【发文字号】 苏价费[2002]第287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失效


各市物价局及常熟市物价局: 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是国家“金税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推广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工作。为规范我省防伪税控开票子系统技术培训收费行为,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原省教育委员会、省劳动厅《关于加强社会力量办学收费管理的通知》(苏价费[2000]120号)文件规定,现核定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子系统技术培训费为每人260元,此收费标准含教材资料费、光盘、证书费等,培训时不得少于36课时。初次培训不合格的,再次培训免费。 以上通知,请各培训单位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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