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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物价局关于沙岭专线501路、266路公交线路延伸后票价的批复


【颁发部门】 沈阳市物价局

【发文字号】 沈价发[2002]120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沈阳客运集团公司:
你公司《关于沙岭专线和266路公交线路延伸后制定票价的请示》收悉。为支持我市公共交通事业的发展,扩大公交线网覆盖面,方便群众出行,经研究,对沙岭专线延伸后的501路(五爱市场至沙岭镇)和延伸后的266路(于洪考场至煤矿设计院)公交线路的票价批复如下: 501路:1--9站每人次1元;10--18站每人次2元;19站以上每人次3元。 266路:线路延长后票价不变,仍按沈价发([2001]277号文件执行。 本批复自2002年7月23日起执行。接此批复后,请认真做好车上的明码标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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