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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安全生产技术培训考核收费标准的复函


【颁发部门】 江苏省物价局、省财政厅

【发文字号】 苏价工函[2002]102号、苏财综[2002]11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省经贸委:
你委《关于申请核定安全生产技术培训考核收费标准的函》(苏经贸安全函[2001]160号)悉。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国家经贸委第十三号令)、《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锅炉等特种设备审查及检验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01]107号)和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关于下发法定培训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苏财综[2001]82号、苏价费[2001]172号)等文件规定,现对你委3项法定培训(含考核)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法定培训项目收费标准 1、工矿商贸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游艺机和游艺设施、防爆电器、客运索道、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除外)电工作业310元/人;金属焊接切割作业340元/人;登高架设作业310元/人;高空悬挂作业320元/人;冲压、剪切作业300元/人;制冷作业310元/人;矿山作业300元/人。 2、企业安全管理技术人员任职资格培训考核300元/人。 3、厂(矿)长、经理、企业法.人安全管理培训考核300元/人。 上述收费标准含考核费、实习材料费、教材资料费。 二、各级经贸委及其委托的培训单位接此批复后,应及时到同级物价部门办理申领或变更《江苏省收费许可证》手续,并向同级财政部门申领收费票据,所收资金应全额缴入同级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此复。 附件: 特种作业人员、厂(矿长、经理、企业法人、企业安全技术人员培训(考核)收费标准 单位:元/人
┌──┬──────────┬──────┬────┬─────┬─────┬────┐ │序号│培训项目│课时│培训时间│教材资料费│实习(含考│收费标准│ ││├───┬──┤││核)材料费││ │││理论│实践│││││ ├──┼──────────┼───┼──┼────┼─────┼─────┼────┤ │1│电工作业│120│8│半│50│100│310│ ├──┼──────────┼───┼──┤├─────┼─────┼────┤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120│8││60│120│340│ ├──┼──────────┼───┼──┤├─────┼─────┼────┤ │3│登高驾设作业│120│8││50│100│310│ ├──┼──────────┼───┼──┤个├─────┼─────┼────┤ │4│高空悬挂作业│120│8││50│105│320│ ├──┼──────────┼───┼──┤├─────┼─────┼────┤ │5│冲压、剪切作业│120│8││45│100│300│ ├──┼──────────┼───┼──┤├─────┼─────┼────┤ │6│制冷作业│100│8││50│120│310│ ├──┼──────────┼───┼──┤├─────┼─────┼────┤ │7│矿山作业│100│8│月│55│105│300│ ├──┼──────────┼───┼──┼────┼─────┼─────┼────┤ │8│厂(矿)长、经理、企│60│8││60│80│300│ ││业法人安全管理│││││││ ├──┼──────────┼───┼──┤8天├─────┼─────┼────┤ │9│企业安全技术人员任职│60│8││60│80│300│ ││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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