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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物价局关于武功山公务员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颁发部门】 辽宁省物价局

【发文字号】 辽价函[2002]75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辽宁政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办理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等级的报告》收悉。根据你公司对该小区的管理与建设现状,考虑居民的承受能力,在充分听取业主委员会意见的基础上,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武功山公务员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暂定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0.35元。 本批复自二OO二年八月一日起执行。收费标准试行一年,到期另行报批。请你公司到省物价局办理《经营性收费许可证》,亮证收费,同时向业主公开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加强管理,保证服务质量,自觉接受物价部门检查和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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