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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停止执行部分劳动保障政策措施文件的通知


【颁发部门】 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字号】 津劳办[2002]22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委、局、集团(总公司):
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停止执行部分政策措施文件的通知》(津政发(2002)7号)的要求,现将市政府决定自2002年1月29日起停止执行的部分劳动政策措施文件目录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市政府决定停止执行的劳动保障政策措施文件目录
┌──┬──────────────┬──────────┬─────────────┐ │序号│ 政策措施文件 │ 文号 │ 停止执行理由 │ ├──┼──────────────┼──────────┼─────────────┤ │1 │关于颁布《天津市中外合资经营│津政发[1986]100号 │1980年国务院《中外合资经营│ ││企业劳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企业劳动管理暂行办法》废止│ ├──┼──────────────┼──────────┼─────────────┤ │2 │关于颁布《天津市贯彻国务院改│津政发[1986]152号 │《国务院改革劳动制度四个暂│ ││革劳动制度四个暂行规定的实施││行规定的实施细则》废止│ ││细则》的通知│││ ├──┼──────────────┼──────────┼─────────────┤ │3 │关于颁布《天津市贯彻〈国营企│津政发[1987]161号 │1994年《国营企业劳动争议处│ ││业劳动争议处理暂行规定〉实施││理暂行规定》废止│ ││细则》的通知│││ ├──┼──────────────┼──────────┼─────────────┤ │4 │批转市劳动局拟订的《天津市实│津政发[1989]142号 │国务院41号令《全民所有制企│ ││施〈全民所有制企业临时工管理││业临时工管理暂行规定》废止│ ││暂行规定〉细则》的通知│││ ├──┼──────────────┼──────────┼─────────────┤ │5 │批转市总工会、人事局、劳动局│津革发[1979]90号│被市政府1997年发布的《天津│ ││《关于获得全国劳动模范等称号││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条例实│ ││的干部、工人提高退休费标准的││施细则》代替│ ││请示》│││ ├──┼──────────────┼──────────┼─────────────┤ │6 │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几项规定│津政发[1981]154号 │被市人大1997年发布的《天津│ ││││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条例》│ ││││代替│ ├──┼──────────────┼──────────┼─────────────┤ │7 │批转市劳动局、征兵办公室《关│津政发[1985]169号 │被市政府1986年发布的《关于│ ││于应征入伍工人工资待遇的规定││镇义务兵及其家属优待的暂规│ ││(试行)》││定》代替│ ├──┼──────────────┼──────────┼─────────────┤ │8 │转发市劳动局、财政局、中国人│津政办发[1987]20号│被市政府1997年发布的《天津│ ││民保险公司市分公司《关于城镇││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条例实│ ││新办集体经济单位职工养老保险││施细则》代替│ ││统一管理的意见》│││ ├──┼──────────────┼──────────┼─────────────┤ │9 │转发市劳动局《关于加强对进城│津政办发[1990]96号│被市政府1998年发布的《天津│ ││农村劳动力管理的意见》││市流动人口就业管理暂行规定│ ││││》代替│ ├──┼──────────────┼──────────┼─────────────┤ │10│批转市劳动局拟订的《天津市个│津政发[1992]10号│被市人大2000年颁布的《天津│ ││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用工管理暂││市劳动就业管理条例》代替│ ││行办法》的通知│││ ├──┼──────────────┼──────────┼─────────────┤ │11│关于发布《天津市城镇企业职工│津政发[1996]36号│被市人大1997年发布的《天津│ ││养老保险条例实施细则》的通知││市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条例│ ││││》代替│ ├──┼──────────────┼──────────┼─────────────┤ │12│关于调整失业保险基金缴费比例│津政发[1998]58号│被市人大2001年发布的《天津│ ││的通知││市失业保险条例》代替│ ├──┼──────────────┼──────────┼─────────────┤ │13│批转《关于集体所有制企、事业│津革发[1973]88号│用期已过,自行失效│ ││职工退休、退职问题的请示报告│││ ││》│││ ├──┼──────────────┼──────────┼─────────────┤ │14│批转市财政局、劳动局、人民银│津革发[1979]87号│用期已过,自行失效│ ││行市分行《关于对部分单位滥发│││ ││实物问题处理意见的报告》│││ ├──┼──────────────┼──────────┼─────────────┤ │15│批转市劳动局、财政局《关于一│津革发[1980]41号│适用期已过,自行失效│ ││九七九年应发未发奖金的处理意│││ ││见》│││ ├──┼──────────────┼──────────┼─────────────┤ │16│关于做好职工升级和调整工资区│津革发[1980]63号│适用期已过,自行失效│ ││类别工作的通知│││ ├──┼──────────────┼──────────┼─────────────┤ │17│批转市劳动局《关于附加工资列│津政发[1980]7号 │适用期已过,自行失效│ ││入计算退休费、退职生活费基数│││ ││问题的请示》│││ ├──┼──────────────┼──────────┼─────────────┤ │18│批转市人事局、劳动局、财政局│津政发[1981]56号│适用期已过,自行失效│ ││、第二教育局《关于贯彻执行国│││ ││务院国发[1980] 317号文件中若│││ ││干具体问题的请示》│││ ├──┼──────────────┼──────────┼─────────────┤ │19│转发市劳动局《关于重新核定各│津政办发[1981]99号│用期已过,自行失效│ ││系统一九八一年全年奖金控制水│││ ││平的报告》│││ ├──┼──────────────┼──────────┼─────────────┤ │20│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严格│津政发[1982]24号│适用期已过,自行失效│ ││执行工人退休、退职暂行办法的│││ ││通知》的通知│││ ├──┼──────────────┼──────────┼─────────────┤ │21│转发市劳动局、市公安局《关于│津政办发[1982]151号 │适用期已过,自行失效│ ││经济民警工资待遇问题的报告》│││ ├──┼──────────────┼──────────┼─────────────┤ │22│关于抓紧办理安置在新型集体经│津政办发[1984]55号│适用期已过,自行失效│ ││济单位人员就业与转档手续的通│││ ││知│││ ├──┼──────────────┼──────────┼─────────────┤ │23│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发布的《矿│津政办发[1984]135号 │适用期已过,自行失效│ ││山企业实行农民轮换工制度试行│││ ││条例》的通知│││ ├──┼──────────────┼──────────┼─────────────┤ │24│关于发给企业单位离休退休人员│津政发[1985]91号│用期已过,自行失效│ ││生活补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 │25│关于暂停对有特殊贡献的职工晋│津政办发[1985]29号│适用期已过,自行失效│ ││级奖励工作的紧急通知│││ ├──┼──────────────┼──────────┼─────────────┤ │26│转发市劳动局《关于修订对有贡│津政办发[1985]57号│适用期已过,自行失效│ ││献的职工进行晋级奖励办法有关│││ ││问题的意见》│││ ├──┼──────────────┼──────────┼─────────────┤ │27│批转市劳动局、财政局《关于各│津政发[1988]76号│调整对象消失,自行失效│ ││级劳动服务公司为安置城镇待业│││ ││知青兴办集体经济单位实行税收│││ ││优惠政策的意见》│││ ├──┼──────────────┼──────────┼─────────────┤ │28│批转市劳动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津政发[1990]124号 │适用期已过,自行失效│ ││劳动就业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 │29│转发市劳动局、总工会、人事局│津政办发[1990]99号│适用期已过,自行失效│ ││、财政局《关于继续落实我市城│││ ││镇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标准,安排│││ ││好今年冬季职工生活的意见》的│││ ││通知│││ ├──┼──────────────┼──────────┼─────────────┤ │30│批转市劳动局《关于实施再就业│津政发[1995]47号│适用期已过,自行失效│ ││工程的意见》│││ ├──┼──────────────┼──────────┼─────────────┤ │31│批转市劳动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津政发[1996]47号│ 用期已过,自行失效 │ ││我市实施再就业工程工作的意见│││ ││》│││ ├──┼──────────────┼──────────┼─────────────┤ │32│关于颁布《天津市农村建筑队安│津政发[1987]107号 │被市政府1997年发布的《天津│ ││全施工管理办法》的通知││市农村建筑队安全施工管理办│ ││││法》代替│ ├──┼──────────────┼──────────┼─────────────┤ │33│批转市劳动局拟订的《天津市企│津政发[1992]28号│被市政府1997年发布的《天津│ ││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处理办法》││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处理 │ ││的通知││办法》代替│ ├──┼──────────────┼──────────┼─────────────┤ │34│批转市劳动局制定的《天津市最│津政发[1994]95号│被市政府1997年发布的《天津│ ││低工资暂行规定》││市执行最低工资若干规定》代│ ││││ 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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