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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北京市人民政府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关于西城区农转居人员房改购房方案请示的批复


【颁发部门】 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北京市人民政府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

【发文字号】 京国土房管改[2002]556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西城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西城区房改办: 你们报来的《西城区关于〈农转居人员房改购房方案〉请示》(西房地[2002]18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你区从实际出发制定的《农转居人员房改购房实施办法》,符合市委、市政府的有关指示精神,有利于妥善解决农转居人员购房问题,市国土房管局、市政府房改办同意这一实施方案,并请你区抓紧组织落实。 二、农转居人员购买安置住房问题,政策性强,情况复杂,时间紧迫,涉及产权单位和农转居人员等多方面利益。请你区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中注意做好与其它区县和有关单位及开发企业的协调工作,做好对广大农转居人员的政策解释和宣传工作,遇有政策性问题及时报告。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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