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发部门】 大连市物价局
【发文字号】 大价函字[2002]58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大连水上旅游公司: 你公司《关于在银沙滩收取卫生费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夏季收取浴场卫生费每人次1元,用于浴场环境的清洁。 特此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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