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发展高等教育事业,加快培养高等职业技术人才,更好地为现代化建设服务,省政府决定,将宿迁职业技术学院(筹)与徐州师范大学宿迁分校合并组建宿迁学院(宿迁职业技术学院)。宿迁学院(宿迁职业技术学院)为专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实行省市共建、以市为主的管理体制。
二00二年六月二十六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发展高等教育事业,加快培养高等职业技术人才,更好地为现代化建设服务,省政府决定,将宿迁职业技术学院(筹)与徐州师范大学宿迁分校合并组建宿迁学院(宿迁职业技术学院)。宿迁学院(宿迁职业技术学院)为专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实行省市共建、以市为主的管理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