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陕西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搞好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建设的通知


【颁发部门】 陕西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发文字号】 陕扶发[2002]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市、县(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为了进一步加强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建设,根据《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和《陕西省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01-2010年)》精神,结合近年来我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建设的实际,现就搞好全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建设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搞好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建设的重要意义 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建设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扶贫开发的主战场,也是扶贫开发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为了探索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建设的有效途径,省上从2000年起,先后在全省138个贫困村组织开展了试点工作,各市、县也相应地选择了一批贫困村进行了试点,为全面实施重点村建设工作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按照《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和《陕西省农村扶贫开发规划》的要求,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决定从今年起全面实施重点村建设工作,这是适应新形势对扶贫开发工作思路的战略性调整,也是巩固贫困人口温饱问题、实现脱贫致富的根本举措,必将促进全省经济跨越式发展,为建设西部经济强省奠定坚实的基础。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搞好重点村建设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按照参与式扶贫的要求,组织动员广大群众积极投身重点村建设,努力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提高贫困地区群众的收入水平,把党和政府扶贫开发的方针、政策落实到重点村,确保顺利实现《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和《陕西省扶贫开发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 二、进一步明确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根据陕西省第十次党代会和全省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新阶段我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抓住西部大开发的历史机遇,紧紧围绕增加贫困人口经济收入这个中心,以提高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水平为根本出发点,按照综合治理、整体推进的原则,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调整优化农村产业结构,改善贫困村的村容村貌,努力提高贫困人口素质,稳定地解决贫困人口温饱问题,为全省实现经济跨越式发展奠定基础,为建设西部经济强省做出积极贡献。 在具体工作中要坚持以下四条原则: (一)综合治理,整体推进。要把发展生产同提高生活水平结合起来,既要注重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又要注重改善生活条件,积极促进与之密切相关的教育、卫生、文化等各项社会事业的全面进步。 (二)突出重点,分步实施。要紧紧抓住重点村致贫的主要因素,集中力量解决水、电、路等基础设施落后问题。要将各个重点村和骨干项目按计划安排,分期分批实施。 (三)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由于各个重点村的具体情况千差万别,要按照重点村规划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安排项目资金。陕北、渭北要突出解决缺水问题;陕南要解决好基本农田和村级道路问题。 (四)自力更生,艰苦奋斗。重点村群众是受益和投资主体。要充分调动重点村干部群众的主动性、创造性,发动群众投工投劳,依靠群众自身努力从根本上改变贫穷落后面貌。 三、认真分解落实重点村建设目标任务 重点村建设总体要求是:一年打基础,两年见成效,三年变面貌。工作目标是尽快解决少数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进一步改善重点村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提高贫困人口的收入水平,力争用10年时间完成全省10700个重点村的建设任务。具体目标如下: 1、贫困户人均1亩以上高标准基本农田,其中陕北2亩,关中1.5亩,陕南1亩; 2、人畜饮水困难得到基本解决,70%以上的群众用上清洁饮用水; 3、村级道路畅通; 4、农电入户率达到90%; 5、广播电视入户率达到90%; 6、全面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实用技术普及率达到60%以上; 7、村有卫生室,地方病得到基本控制; 8、村容村貌美化、整洁、卫生,农户灶、厕、圈等设施条件改善; 9、贫困人口温饱问题得到稳定解决,人均占有粮食达到350公斤; 10、重点村特色产业发展壮大,有1-2个主导产业,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幅度超过全县平均水平。 四、突出抓好重点村建设的关键环节 根据《陕西省农村扶贫开发规划》确定的任务,2001-2010年,我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的范围是已确定的10700个重点村,这是今后全省扶贫开发工作的主战场。省上每年计划安排1000个左右的重点村建设,各市、县要按照逐村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将任务落到实处。对村级班子健全有力,规划科学合理,产业结构调整思路清晰,农民人均纯收入在625元以下的重点村要优先扶持,集中力量解决致贫的主要问题,尽快改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提高贫困人口收入水平。重点村建设的主要内容包括三个方面: (一)基础设施建设。包括贫困村的水、电、路、通讯等基础设施,主要目的是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增强重点村发展后劲,重点是基础性、公共性、公益性的项目。要坚持标准,规范设计,尤其对重点村建设中涉及的引水管网、乡村道路等重点项目,要组织专家、技术人员及有关专业部门进行充分论证,在此基础上进行勘察设计,坚持高标准、高起点,严格按设计施工,保证重点工程发挥更大的社会经济效益。 (二)产业开发。包括商品基地、加工业项目以及劳务输出等,主要解决的是贫困人口的增收问题。要依靠科技,把发展种养业作为扶贫开发的重点,采取小额信贷等扶持方式,培育主导产业,大力发展区域特色农业,组织引导贫困地区调整农业结构。要做到长项目与短项目相结合,积极发展和扩大劳务输出,组织和引导重点村劳动力有序流动。力争在确保解决温饱问题的基础上,使贫困人口的收入得到大幅度的提高,实现稳定脱贫的目标。 (三)村容村貌。包括重点村的整体布局的规划和农户家庭环境的美化,解决重点村持续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问题。要抓好村卫生站、小学建设,还要动员群众改灶、改厕、改圈、推广沼气,使重点村的面貌发生较大的改观。 五、加大政策投入力度 (一)重点村建设在投资规模控制上,省财政持贫资金按1000人以上的村补助30万元,1000人以下的村补助25万元的标准执行。财政扶贫资金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对村容村貌整治等到户资金仅限于对贫困户的补助上。 (二)重点村建设要和移民搬迁、以工代赈、小流域治理、退耕还林、农业综合开发等投入结合起来,按照“用途不变,渠道不乱,各尽其力,各记其功”的原则,将有关方面的资金与扶贫资金捆绑起来使用。 (三)对重点村中涉及的移民搬迁、养殖小区建设等,要认真落实移民搬迁政策和有关优惠政策;对淤地坝建设、引水管网改造、村容村貌规划设计等重点项目,有关部门要减免设计费。 (四)各市、县要在保证省补资金及时足额到位的同时,切实加强组织协调,制定优惠政策,落实工作经费,为重点村建设创造有利条件。要想方设法,引导社会各界投资重点村建设,特别要注意调动群众投劳投资的积极性,保证扶贫开发重点村建设的顺利开展。 六、努力规范重点村项目资金管理工作 要严格按照重点村规划组织实施项目。每个重点村都要成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对涉及的骨干项目都要有明确的实施主体,受益对象,资金来源,技术保障,可行性分析,实施期限等,确保工程质量。对重点村中的贫困户,要建档立卡,实行动态监测管理,帮助他们解决温饱问题。每个重点村都要立碑,明确建设时间、内容、目标,包扶单位和责任人,以利于管理和接受群众监督。对完成建设任务的重点村,要切实加强项目后期管理,明确管护措施,确保项目的永续利用。要加强对扶贫资金的管理和监督,严格执行扶贫资金的管理使用办法,资金使用情况要及时向群众公布,做到专款专用,专户运行,确保扶贫资金发挥更大的经济效益。严禁贪污挤占挪用扶贫资金,一旦发现,要严肃处理。 七、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建设工作,涉及到千家万户,关系着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重点村建设各项目标任务能否实现,关键在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成立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建设领导机构,将各项任务落实到有关部门。各级领导要率先垂范,建立扶贫联系村,抓点示范,带头搞好帮扶工作,确保每个重点村有名县级领导挂帅。重点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实行“五到村”(即水利部门引水到村,电力部门送电到村,计划、交通部门负责道路到村,邮电部门负责邮递、电话到村,广电部门负责广播电视到村),由各级政府协调有关部门负责落实。交通、电力、水利、农业、林业、科技、教育、卫生、广播电视、电讯等有关部门要将重点村建设纳入工作计划,优先考虑重点村的发展,加大扶贫投入和工作力度,确保如期实现责任目标。计划、财政、农行等部门要积极筹集资金,加强资金管理,确保重点村建设的顺利实施。扶贫部门要制订年度工作计划,严格按照规划组织实施,真正把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重点村、贫困户。 各级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继续搞好“两联一包”定点扶贫工作,确保每个重点村都有帮扶单位。各帮扶单位要选派得力人员,深入重点村,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村级班子建设,是保证重点村建设的关键,要按照“五个好”的要求,采取得力措施,切实加强村级班子建设。 八、强化检查验收工作 省上将制定重点村检查验收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重点村建设管理。在重点村的实施过程中,省上将不定期进行抽查;重点村建设任务完成后,将采取交叉验收、逐村计分、综合评定的方法,由各市扶贫办组织验收,省上在各市验收的基础上抽验。主要内容是扶贫开发规划的落实情况,项目的实施情况和扶贫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对任务完成好的县在资金分配、项目安排等方面予以倾斜,并给以表彰。对未按期完成任务,项目建设质量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县要酌情调减扶贫资金,并通报批评,限期纠正。各市、县在省上验收前要做好自查自验工作,全面跟踪检查扶贫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时准确掌握项目进展情况,确保重点村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