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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物价局关于理顺松坡灌区、苏家岗水库灌区农业供水价格的函


【颁发部门】 吉林省物价局

【发文字号】 吉省价工函字[2002]15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省水利厅:
你厅报送的《吉林省水利厅关于理顺榆树市松坡灌区、苏家岗水库灌区农业供水价格的函》(吉水规计[2002]209号)收悉。鉴于松坡灌区、苏家岗水库灌区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同意松坡灌区执行机电提水一类灌区水价标准,即:每立方米 0.038元(含自流灌区灌溉部分);苏家岗水库灌区执行水库供水一类自流灌区水价标准,每立方米0.56元。 松坡灌区使用永舒灌区原水的费用补偿问题,双方可在已定价格基础上,本着互谅互让、公平、合理原则自行商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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