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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同意姜堰市国家税务局撤销顾高管理分局设置城南管理分局的批复


【颁发部门】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字号】 苏国税函[2002]213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泰州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设置姜堰市国家税务局城南管理分局撤销其顾高管理分局的请示》(泰国税发[2002]39号)收悉。经研究,同意撤销姜堰市国家税务局顾高管理分局,设置姜堰市国家税务局城南管理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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