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局: 你局《关于中医附院提高燃气中央空调收费标准的函》(津卫财函(2002)98号)收悉。为减少我市的环境污染,保证市政府“蓝天工程”计划的顺利实施,目前一些医院已将燃煤设备改为燃气设备。考虑到燃气成本较高,为维持医院正常运转,经研究,决定在制冷期内,天津市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燃气中央空调费按每人每天8元收取。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反馈。 此复。 二00二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