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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物价局关于核定邛峡市中医医院自制药品价格的通知


【颁发部门】 成都市物价局

【发文字号】 成价农[2002]17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邛崃市中医医院: 根据市物价局成价农[2001]213号文件规定,你院申报的自制药品价格,经我局对生产成本审核,核定其销售价格如下: 复方感冒冲剂规格129g×10每袋零售价5.80元; 复方板兰根片规格100片每瓶零售价3.80元。 医院自制药品,只限于医院自用,不得进入市场销售。从二00二年七月一日起执行。 原成价农[2001]110号文件核定的以上两个品种价格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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