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重庆市土地管理规定》、《重庆市建设用地监管若干规定》、《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整顿规范我市土地市场秩序,经研究,决定注销以下单位已签订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吊销其建设工程规划批准文件等,收回其土地使用权(详见附表),涉及的善后工作,另行依法处置。 特此通告
二00二年七月十一日
为了认真贯彻《重庆市土地管理规定》、《重庆市建设用地监管若干规定》、《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整顿规范我市土地市场秩序,经研究,决定注销以下单位已签订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吊销其建设工程规划批准文件等,收回其土地使用权(详见附表),涉及的善后工作,另行依法处置。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