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物价局、交通局:
《关于国道207线池洞收费站收费标准的请示》(茂交报[2002]4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支持你市公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根据省政府令第34号、省政府办公厅粤办函[2001]679号的有关批复,同意国道G207线茂名市信宜朱砂至东镇段改建工程建设交工验收后(全长33.806公里,采用山岭区一、二级公路技术标准改造,工程总投资19268.3万元),设置“池洞收费站”(非经营性路桥收费站),对过往车辆双向收取通行费,收费标准详见附表。今后国道G207线茂名段不再增设收费站。
二、根据省政府令第34号规定,收费单位必须建立健全财务、审计、统计、票据管理制度和报表制度。该收费站统一使用省财政厅规定的收费票据。收取的车辆通行费按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除按规定比例扣除管理费和维修费用外,全部用于偿还国道G207线茂名市信宜朱砂至东镇段改建工程贷款本息;还清贷款后须停止收费。
三、收费站应于每年三月底前将管理费提取比例报省交通、财政、物价、审计部门备案,并同时将上年度财务收支和各类车流量情况报表上报省物价局、交通厅。收费站每年由当地交通、物价、审计、财政部门联合进行综合年审。
四、请通知收费单位到信宜市物价局换领《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
附件:国道G2077线茂名市信宜池洞收费站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