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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卫生局关于重庆三峡中心医院改造后的病房床位收费标准的批复


【颁发部门】 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卫生局

【发文字号】 渝价[2002]348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重庆市万州区物价局、卫生局:
你们《关于重庆三峡中心医院装修病房床位收费标准的请示》(万价药[2002]43号)收悉。你区三峡中心医院为了改善患者住院条件,投入资金对医院住院病房进行了改造和装修,同时美化了院内空间,给患者提供了一个幽静、舒适的治疗环境。为此,经研究,对你区三峡中心医院改造后的病房床位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以上价格于2002年6月20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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