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物价局: 洛阳市物价局报来《关于洛阳地方电量二次加价测算有关情况的报告》收悉,为了保证农网还贷金足额收取,批复如下: 一、汝阳县非普工业、大工业、非居民照明、商业电价加价水平0.012元/千瓦时。 二、根据洛宁县地方小水电受来水量影响大的实际情况,由市物价部门逐月按照小水电实际售电量计算出负加价标准,分别对非普工业和大工业进行优惠。 三、本文自2002年6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