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区行署,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区直各委、办、厅、局:
自治区人事厅《关于“十五”期间全区公务员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二年七月八日
关于“十五”期间全区公务员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2001年-2005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人事部《2001年-2005年国家公务员培训纲要》和自治区党委《2001年-2005年广西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精神,结合我区公务员培训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提出的“富民兴桂新跨越”的战略目标和《广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的发展目标,认真贯彻人事部《2001年-2005年国家公务员培训纲要》,以加强公务员能力建设为主题,以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为重点,以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提高公务员队伍整体素质和为人民服务的水平为目的,结合实践锻炼,用科学理论武装公务员,用现代科学知识充实公务员,用党的优良传统优良作风教育公务员,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基本原则
1.确立培训优先的原则。国家公务员是重要的人才资源,担负着组织经济发展,推动精神文明和法制建设,促进社会进步的重要任务。培训是开发公务员人才资源、提高公务员队伍素质的关键环节,是公务员能力建设的重要途径。要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公务员队伍,必须确立公务员培训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
2.坚持依法培训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国家公务员培训暂行规定》等规定的要求,推进公务员培训的依法管理。建立公务员培训和管理相结合的激励、约束机制,把公务员培训和考核、使用统一起来。
3.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以改革开放、现代化建设和政府管理的实际问题为中心,把学习科学理论知识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根据“要精、要管用”的原则,确定培训重点和内容。引导公务员切实运用所学理论知识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
4.坚持改革、创新的原则。树立现代培训意识,用改革的精神研究新情况,用创新的办法解决新问题。创新培训方式、方法,针对公务员特点开发培训内容,运用现代培训手段,实现公务员培训的现代化。
二、目标与任务
(一)总体目标
“十五”期间我区公务员培训的总体目标是: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对公务员队伍建设的要求,深入开展公务员的四类培训。突出公务员的能力建设,重点提高公务员政治鉴别能力和抵御腐朽思想侵蚀能力、培育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组织领导能力、依法行政能力、专业化行政管理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创新能力、学习能力等七方面的能力。全面提高公务员队伍的总体素质,建设一支适应“十五”期间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知识化、专业化的高素质公务员队伍。
(二)主要任务
1.继续推进政治理论教育,提高公务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密切联系我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实际,加强主观世界的改造,深入开展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的学习,努力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和科学态度、创新精神,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自觉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积极开展思想道德和公务员行为规范教育,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增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念和廉洁自律意识。
2.加强四类培训,提高公务员的业务素质和行政管理能力。规范初任培训。坚持新录用公务员必须在试用期内接受培训,做到先培训后任职。初任培训要突出适应性,全面提高新录用公务员适应职位要求、胜任本职工作的能力。
突出任职培训。晋升科、处、厅(局)级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坚持先培训后任职。任职培训的重点是提高担任领导职务公务员的政治鉴别力和抵御腐朽思想侵蚀能力,总揽全局和战略思维的能力,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等工作和运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能力,科学决策和依法行政的能力,统筹协调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轮训各级、各类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特别是国家机关机构改革后新提拔到领导岗位上和轮岗的公务员。
深化专业知识培训。按照公务员队伍专业化的要求,不同部门、单位的公务员都要接受专业知识培训。每个部门至少要确定两门以上专业课程,进行强化培训,使公务员精通行政管理知识和与工作领域相关的专业知识、技能,把握发展趋势,成为本领域业务方面的“行家里手”,有效履行职位职责。
强化更新知识培训。为了适应西部大开发和我国即将加入WTO的需要,每个公务员应自觉参加知识经济和世界贸易组织基本知识的培训,更新知识,拓宽视野,提高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运作、宏观决策的能力,增强创新能力;同时开展公务员普通话的培训,继续搞好公务员外语、计算机等知识与技能的培训。
3.改善公务员队伍的知识结构,提升公务员的学历层次。调动组织和个人两方面的积极性,引导和鼓励广大公务员,特别是年轻公务员,本着学用一致的原则,选择工作需要的对口专业学习,改善公务员队伍的知识结构和学历结构。积极开展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教育,每年从国家机关选拔50名40岁以下的优秀公务员攻读硕士学位;每年从各级国家机关选拔200名,重点为县乡一级具有大专学历的公务员进行专科升本科学历教育。培养一批高学历、高素质、复合型的高层次行政管理人才。到2005年,地市以上行政机关公务员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力争达到90%,县乡行政机关达到60%。
4.搞好东西部公务员对口培训,重点提高我区县处级以上公务员的能力。认真贯彻落实人事部关于东西部公务员对口培训计划,每年选派60-100名担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公务员赴东部发达省、市进行为期一个月左右的对口培训。
5.开展依法行政培训,提高公务员的依法行政能力。根据“十五”计划建议中关于“推进政府工作法制化,从严治政,依法行政”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和中宣部、人事部、司法部《关于在全国公务员中开展学法用法活动和进行依法行政培训的意见》,对全区公务员进行全员培训,提高公务员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和依法行政水平。
6.抓好普及WTO知识的培训。对全区国家公务员分层次、分类别地开展普及WTO知识的培训,重点培训世贸组织原则、WTO宗旨与政府责任、适应WTO的政府规则、政府间贸易争端的解决方案、WTO与政府应对政策等方面的知识。每年从政府机关选拔一批年轻的副处以上的公务员到高等院校进行有关WTO知识的中长期培训,构筑熟悉WTO知识和规则的人才高地。
7.做好出国(境)培训。根据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每年有针对性地选拔80-100名有发展潜力的中青年公务员出国(境)培训,培养高层次后备人才。
8.做好分流人员的学习和培训。机构改革分流人员的学习和培训,是“十五”期间的一项特殊任务,要配合地、市、县、乡的机构改革,积极采取措施,抓紧抓好,为储备人才和巩固机构改革成果服务。
三、主要措施
(一)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培训基地的作用
各级行政学院、干部培训中心担负着培训公务员的重要任务,必须充分认识面向新世纪加强行政学院、干部培训中心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广西行政学院及各地、市行政学院要进一步增强使命感,扩大培训规模,创新培训方法,提高培训质量,更好地完成公务员培训的任务;各级、各类培训中心是培训公务员的重要基地,要围绕本地区本部门的中心工作和公务员队伍建设任务开展培训。各级行政学院、培训中心都要坚持改革、挖掘潜力,在公务员培训中发挥自己的优势。充分利用普通高等院校等各类社会培训资源,为公务员培训提供条件。
(二)加强培训教材建设
根据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依据各级政府行政机关工作的要求,结合各级公务员培训的实际,在使用人事部统编教材的基础上,组织编写具有我区地方和部门特色的形式新颖、内容充实、具有针对性的培训教材,形成统一、规范、配套的系统化、规范化的教材体系,以满足培训工作的需要。
(三)加强师资和培训管理者队伍的建设
各级行政学院及干部培训中心要逐步建立一支相对稳定、规模适当、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专兼职相结合的教师队伍。要加强对师资的培训,在每开展一项培训之前有针对性地举办师资和管理人员培训班,提高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
加强培训管理者队伍的建设,每年定期对培训管理者进行培训,重点培训地、市一级的管理人员,主要学习研究培训规律、原则、内容、方法,掌握培训技能,提高组织管理能力,促进培训工作的发展。
(四)创新培训方法
培训方法的创新对提高培训效果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根据公务员培训特点,探索行之有效的培训方法。要采取案例分析、“双讲”式教学、情景模拟、专题研讨、经验交流等方法,调动公务员学习热情和创造性,使公务员在多种形式的教学中有所收益、有所体验、有所感悟。
(五)保证公务员培训经费的投入
公务员培训是政府行为,不得以赢利为目的,培训所需经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相应渠道列支。各级财政部门要将公务员培训经费列入预算,保证培训任务的完成;对重要培训项目,要给予重点保证。要加强对培训经费的管理,做到专款专用,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益。
(六)建立公务员培训的激励、约束机制
建立培训与使用相结合制度,解决培训的动力、压力问题。根据不同培训形式,建立培训考试、考核制度,把公务员按规定参加培训和培训考试、考核结果,作为公务员考核、任职、定级、晋升职务的重要依据之一,并在“十五”后期进行培训达标检查。
(七)推进公务员培训信息化建设
以计算机为基础的信息技术和现代化远程教育技术使教育领域引发一场深刻的变革,公务员培训要适应发展趋势,充分利用网络教育资源,初步建立远程培训网站,开设网上培训课程。
(八)加强调查研究,完善法规,健全制度
根据公务员培训的实践,调查研究培训的难点、热点问题,把握培训的规律,根据国家人事部下发的各项公务员培训法规,制定相应的实施意见、管理办法以及培训施教机构资格认定、培训质量评估办法等,做到依法培训。
四、切实加强对公务员培训工作的领导
(一)要把公务员培训工作列入各级领导的重要议事日程
公务员培训工作要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纳入干部教育总体规划。各级各部门领导,要把培训工作列为领导管理目标的重要内容之一,突出培训在政府工作中的先导性、基础性作用,保证培训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明确分工,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
自治区人事厅是全区公务员培训主管部门,负责全区公务员培训的综合管理工作,要切实抓好公务员培训的规划制定、政策研究、督促检查、质量评估、工作协调等宏观管理工作。各地市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是本地区公务员培训的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公务员培训的综合管理工作。
广西行政学院承担中级公务员的培训,举办地(厅)级行政领导参加的专题研究班,自治区和地市处级公务员参加的任职培训班;广西干部培训中心承担自治区人事厅举办的各类师资、管理人员培训班以及自治区直属机关公务员的培训;其他各类行政学院、干部培训中心承担本部门、本系统的公务员培训任务。各级行政学院和各类干部培训中心,要在同级政府人事部门指导下积极发挥作用。
各地区、各部门可参照本实施意见的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制定具体的培训计划。
自治区人事厅
二00二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