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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金宝屯煤矿铁路专用线共用收费标准(试行)的批复


【颁发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

【发文字号】 内计费字[2002]1075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通辽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金宝屯煤矿铁路专用线运距及收费标准的请示》(通价费字[2002]第21号)悉。根据该线路设计运量及长度核算的运输周转量,结合专用线合理的建设和运营成本,并考虑与其它运输方式的比价关系,经研究,现就该铁路专用线共用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铁路专用线共用收费标准核定为0.26元/吨公里。 二、上述收费标准不含铁路或其他单位向该线用户收取的取送车费、装卸费等费用。 三、该铁路专用线产权单位与用户签订的共用协议,其共用收费标准不得高于上述收费标准。 四、此收费标准自正式投入运营后开始试行,试行期两年,期满后另行申报。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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