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亿力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因古田溪二级水电站技改尚未完成,年租赁费下调幅度较大等原因,为便于电站技改期间的电费结算,经研究,暂核定古田溪二级水电站含税上网电价为0.13元/千瓦时,待该电站技改结束后再按规定程序重新报批上网电价。 本通知自2002年1月1日起执行。原批复文件闽价(2002)商185号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