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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物价局关于天通苑五区经济适用住房电梯收费标准的批复


【颁发部门】 北京市物价局

【发文字号】 京价[房]字[2002]23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北京顺天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天通苑西苑五区住宅电梯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天通苑小区属于经济适用住房小区,鉴于《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办法(试行)》(京价(房)字[2000]第163号)中未单独规定运行梯、备用梯和高峰梯的收费标准,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天通苑小区西苑五区经济适用住房电梯(交流调速电梯微机/PC控制)运行梯运行维护收费标准为每部每年42880元。 二、本批复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新的规定,应按新规定执行。
二00二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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