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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物价局转发省物价局《关于纸箱外包装碘盐价格的通知》的通知


【颁发部门】 大连市物价局

【发文字号】 大价发[2002]58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区、市、县物价局:
现将辽宁省物价局《关于纸箱外包装碘盐价格的通知》(辽价发[2002]35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外包装为纸箱包装的复合膜碘精盐零售价格统一调整为0.90元/500g,其它盐种价格保持不变。 二、外包装仍使用塑料编织袋包装的碘精盐价格保持不变,仍执行0.80元/500g。 各生产经营单位在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向市物价局反馈。
大连市物价局 二00二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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